第二十三节
“奥斯卡?!”凯恩瞠目结舌,半天说不出别的话来。再仔细一看多恩,那样貌和神情都和奥斯卡有几分相似。尤其是那对小犄角,也是打着弯的伸象前面。
阿纳克笑着看着凯恩说道:“用不着这样惊讶吧。”
“我没想到,真的没想到……”凯恩说道,“那她和哈亚又是怎么回事?”
“这个说来话就长了。”阿纳克说,“我、科科妮、哈亚和奥斯卡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记得小时候,科科妮只爱和我玩儿来着。但到了十五、六岁时,她就和奥斯卡那小子成天在一起了。后来,就有了老虎。但老虎出生后没多久,这两个人又不知为什么分开了。科科妮就一直只个人带着孩子,奥斯卡则会经常往他们那送点东西。去年,哈亚和科科妮又走到了一起,两个人准备近期结婚了。”
“那么,你们这不结婚生孩子的现象多吗?”凯恩问。
“有不少。”阿纳克说,“这里的人生活得比较随意,不象你们有那么多的规矩。两个人彼此喜欢,就可以在一起了。如果不合适,还可以分开。其实就算结了婚,也是这样。所以,我们都觉得,结婚不过是个形式,有没有无所谓。象我就不准备结婚,而且身边也不缺女孩子。”
两个人边走边说,脚步渐渐慢了下来。多恩一个人走在前面,看见两个人没跟上来,停下来不满地对凯恩和阿纳克喊道:“你们两个,能不能快点?”
“废话,大人说话哪儿能让你小子听见。”阿纳克一边加紧跟了上去,一边斥道。
多恩撇了撇嘴,也不顶嘴了,闷着头继续走。凯恩走到他身边,问道:“多恩,你是叫多恩对吗?”
“对。他们也叫我老虎。”多恩没抬头,边走边说。
“老虎,很高兴认识你。我是凯恩。”
“我知道你,厄运先生。”
“你小子怎么这么没礼貌?你妈不教你呀?”阿纳克骂道。
多恩满脸无所谓地说:“这不是我给他取的,现在人人都这么叫他。”
凯恩对阿纳克摆了摆手,说:“没关系的,小孩子嘛。”然后又问多恩:“其实,我更喜欢你称呼我为凯恩,那是我的名字。”
多恩抬起头,看着凯恩说道:“好的,凯恩。”
凯恩说:“我在你妈妈那住了几天,可惜没机会认识你。”
多恩摇了摇头,说:“你住的是哈亚的帐篷,和我妈无关。我和我妈住在一起,你当然见不到。不过我见过你。”
凯恩笑了笑,说:“是吗?在哪儿?”
多恩说:“第一次你还昏着,我看见阿纳克他们把你背上了山。还有今天早晨一次,你站在村子里,瘸子巴尔家的小尖嘴还惹你来着。”
“是吗?”凯恩想起是有个孩子冲他做鬼脸,“他是你朋友?”
“不是,小尖嘴是百拉林那边的,跟我们是敌对的。”
“百拉林是威尔多的儿子。”阿纳克在边上补充道。
凯恩点点头,问:“那你为什么会和百拉林敌对呢?”
多恩愤愤地说:“那家伙傲气极了,自以为多了不起,所有的小孩儿都讨厌他,就他自己还不知道。要不是靠他老子,百拉林能算个屁!不过他的势力还是不行,跟他的人不多。而且,里面还有我的卧底。”
“是吗?”
多恩一脸严肃地说:“我告诉你可别乱说去,还有大蹄叔叔你也一样。”看到凯恩和阿纳克都点过了头,多恩才继续说道:“村东面老克里克家的小孙子米扎只是假装跟着他的,实际上是我们的人。百拉林那里有一点消息,都能传到我的耳朵里。”
“是吗?”凯恩问道,“那你都能从他那听到什么?”
“多极了!”多恩得意洋洋地说道,“有很多都是百拉林从他老子那听到的,然后告诉了米扎,米扎又告诉了我。对了,还有关于你的呢。”
“是吗?”凯恩脸色一变,问道,“是什么?”
“百拉林说你的身上有邪恶的东西,说不定是恶魔附体了。不过我看不象,你样子蛮老实,不讨厌。其实霄鹰家的人都不是好东西,以前我有个好兄弟,但后来他爸爸不知怎么就得罪了威尔多那老狐狸,结果就被威尔多赶走了,搬到了乱风岗去住了。不过这次我到乱风岗,就能看看他了。”多恩说道。
听到了多恩的话,凯恩板起了脸,他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威尔多要这样到处中伤他。阿纳克看到凯恩的表情,猜到了他心里的想法,就说起笑话来想让凯恩高兴点。凯恩表面上听着笑话,但心里还是在想着心事。就这样,他们一直走到黑色渐晚,阿纳克突然说道:“看那,桑托斯就住在那儿,我们就到了。”
凯恩顺着阿纳克指的方向,看见前面一座山的山脚下有一个高台。高台四周围着一圈篱笆,里面是两个不大的帐篷。那帐篷看上去很久了,帆布都成了土灰色。帐篷前有一个木架子,上面挂着一些腌肉。帐篷边上还有一口井,井的周围放着一圈花盆,里面种着一些绿的植物。边上还趴着两只狗,一身的黄毛,个头儿大大的。
阿纳克三步两步跑到帐篷前,高声喊着:“桑托斯老爹!桑托斯老爹!你看谁来看你了!”
没想到帐篷里没什么反应,那两条狗却“唰”的一下站了起来,冲着阿纳克就是一阵狂吠。阿纳克连忙对那两条狗骂道:“是我!你们看清楚了!畜生!是我阿纳克老爷!连我都不认识了?”
两条狗的叫声并没有因为阿纳克的话而变小,倒是使得帐篷里出来一个牛头人。这是一个老人,满脸都是风尘和岁月留下的痕迹,从眉角到嘴唇上还有一条长长的刀疤,左边的犄角也断了半截。他个子不高,有些消瘦,衣着也很朴素,其貌不扬,但精神矍铄,身型矫健。在他的呵斥下,两只狗立即停下了吠叫,伏在了地上。
看到了阿纳克,桑托斯满脸笑容的迎了上来,边走边说:“大蹄!你来啦!好久不见了!”
阿纳克也迎了上去,凯恩和多恩跟在后面。阿纳克一下抱住那老牛头人,笑着说:“哈哈!看到你太好了!看样子你身体还是那样的结实。”
桑托斯呵呵一笑,指了指边上花盆里的植物,说道:“就象龙舌兰,能在这鬼地方活下来,靠的就是硬命一条。”
两人寒暄了几句,阿纳克一指凯恩,说道:“他是我的朋友,我准备带他去乱风岗一趟。”
凯恩站在后面,向桑托斯点头致意。桑托斯对凯恩笑了笑,然后指着多恩问道:“那这孩子呢?你儿子?”
还没等阿纳克说话,多恩就叫起来了:“谁是他儿子!我是多恩,我妈叫科科妮。他是我大蹄叔叔。”
阿纳克瞪了多恩一眼,对桑托斯说道:“我哪儿有儿子啊。他爸爸是老狗奥斯卡,就是瘦瘦高高的那个。”
桑托斯点了点头,说道:“知道,知道。以前就听说他有个儿子,现在算是见到了。和他爸爸还真有点象。好了,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进帐篷吧。”
说完,桑托斯把凯恩等人让到帐篷。凯恩走到帐篷门口时,两只趴在地上的狗突然又跳了起来,冲着凯恩恶狠狠地叫个不停。凯恩吃了一惊,走在凯恩边上的多恩更是吓了一跳,一下就抱住了凯恩的腿,不住地哆嗦。桑托斯连忙过来,怎么呵斥狗也不停,只好把狗拉到了一边。阿纳克带着凯恩等人先进了帐篷,桑托斯随后跟了进来,奇怪地说道:“出了鬼了,这两个家伙今天怎么这么兴奋。”
阿纳克笑着说:“看来,你这里是太长时间没来生人了。”
“也对。过路的一般都走北面的大路。自从你上次来过以后,基本上没人在这经过。各位请坐吧。”桑托斯说后,大家一起坐了下来。
阿纳克指着凯恩说道:“对了,我还没把我朋友介绍给你。他叫凯恩,从北方平原来的,还是那个血蹄酋长的儿子……”
“血蹄的后人?”桑托斯很是脸色突然一变,惊呼道,“那朴多芬提大人是你什么人?”
凯恩一愣,说道:“朴多芬提是我的祖父。”
桑托斯突然手舞足蹈地说道:“太好了!太好了!……”
阿纳克很是奇怪,问道:“老爹,你怎么了?”
桑托斯激动地说:“能见到朴多芬提大人的子孙,我感到无比的高兴。我是朴多芬提大人的旧部,年轻时一直追随着大人。本来我是没有姓氏的,后来朴多芬提大人将荣耀的血蹄姓氏赐予了我,虽然多年来我一直隐姓埋名,没将我的姓氏告诉给任何人,但在内心里,我始终为我的姓氏而骄傲!”
阿纳克张开大嘴,问道:“那……你应该叫做:桑托斯……血蹄?……”
桑托斯连连点头,问道:“凯恩殿下,朴多芬提大人现在还好吗?”
“我的祖父已经去世好久了,甚至在我未出生前就已经离开了人世,所以我也没见过他。”凯恩答道。
桑托斯面露忧伤地神情,黯然道:“啊……伟大的领袖已经辞世了……哎……他是因为什么而死的,你知道吗?”
“听父亲说,是因病去世的。”
“那,你的父亲是谁?”桑托斯问。
“纳卡维・血蹄是我的父亲。”凯恩答道。
桑托斯的脸上浮出一丝惊讶的神情,问道:“纳卡维殿下成为了新的酋长?”
“是这样的。我父亲继承了祖父的事业。”
桑托斯低声自言自语道:“怎么不是考莱特殿下……”
凯恩没听清楚他说什么,问道:“对不起,你刚说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桑托斯又问,“那血蹄氏族现在如何?”
凯恩答道:“受大地母亲的庇佑,氏族发展得很顺利。我们与光辉图腾等三个大氏族联合,又融合了许多的小氏族,在贫瘠之地的西部建起了一个强大的联合部族。而我父亲也成为了这个联合部族的大酋长。”
桑托斯显得十分高兴。他说:“看来,纳卡维殿下果然是一个出色的领导。朴多芬提大人的眼光很准,没有看错人。”
凯恩笑着说:“谢谢。”
之后,桑托斯又想凯恩询问了一些关于贫瘠之地和血蹄氏族的事情。凯恩又一一做了回答。桑托斯的脸上不时的浮出欣慰的笑容,显得十分高兴。后来,桑托斯又问到了凯恩到千针石林的目的。凯恩又把他为什么而来,路上遇到了哪些经历,简单地告诉给桑托斯。桑托斯听的入了神,凯恩说到紧张的时刻,他的脸上也露出紧张地神情,仿佛自己就身临其境。不仅是他,一旁的多恩也听的十分入迷,盯着凯恩,眼睛都不眨一下,脸上露出的全是钦佩与羡慕的神情。
凯恩说到从飞艇上掉下后,阿纳克接着补充。最后,他说道:“凯恩他误食了火岩龙舌兰,所以我才准备带他去乱风岗。你知道,全千针石林,只有乱风岗的博学者莫塔尔有办法处理这种事。”
桑托斯听到凯恩吃了火岩龙舌兰,并不紧张,反而微笑着说:“那倒不一定。关于龙舌兰的那点知识,莫塔尔那小子还是从我这儿学走的呢。”
“啊?他从你这学的?真的假的啊?我怎么听到的全是只有莫塔尔会的呢?”阿纳克问。
桑托斯笑着说:“那是当然的了。莫塔尔的名气那么大,而我这个老头子又有几个人知道。”
阿纳克大喜:“那最好了,你就帮凯恩帮那毒性给解了吧。也免得我们跑乱风岗一趟。”
这时,多恩却突然站出来反对道:“不行!我还要去乱风岗呢!你们都要去!”
阿纳克骂道:“小孩子,别胡闹!”
不想桑托斯却说:“他说的还真没错,你们的确还是要去乱风岗走一遭。”
“那又为什么?”阿纳克不解地问。
“你们先等等。”桑托斯突然站起身来,从帐篷一角的一个木柜子里翻出一堆小罐子来,从中间取出了一个,递给了凯恩,说,“你先把这个喝下去。”
凯恩接过小罐,撕掉了蒙在上面的包皮纸,一股古怪的味道扑鼻而来。凯恩皱着眉头,一口将罐子里的液体喝了个干净,就觉得嘴巴里先是十分的辛辣,随后又苦又涩,要多难喝,有多难喝。虽然咽下了肚子,但那东西象是堵在嗓子里,总让人有种想吐的感觉。
“是难喝了一点,但对你有好处。”桑托斯笑着说。
“这是什么玩意儿?”阿纳克问道。
桑托斯答道:“我精心调制的一种药,对抑制火岩龙舌兰的毒性很有好处。但不能根治,因为我手上还缺一种关键性的材料――土蚁。这是一种只在乱风岗那出现的蚂蚁。所以,你们还是得去那,找莫塔尔帮忙。”
“要用蚂蚁入药?”凯恩惊讶地问。
“这并不奇怪。”桑托斯说,“你刚喝的药中也有不少希奇古怪的东西。”
这话让凯恩更加反胃。“到底有什么?”凯恩问道。
“相信我,你不会真想知道的。”桑托斯笑着说。
这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桑托斯拿来了许多的食物,大家开始吃晚饭。凯恩本来是有些饿的,但喝了那药水后,就倒了胃口,所以没吃多少。但桑托斯藏着不少陈酒,都是好货色。美酒让凯恩至少缓解了自己嘴巴的痛苦。
酒过三旬,饭已半饱,桑托斯开始唱起歌来。先唱了一首名叫《美酒敬朋友》的祝酒歌。这歌凯恩听过,因为以前在西部部族聚集地时,一旦有大型的聚会,也总有人唱。所以,桑托斯唱时,凯恩也跟着哼了几句。这首唱完后,桑托斯又唱了另一首歌:“鸿雁飞,向南方,飞过千重山。
心中思念的是北方家乡。
鸿雁飞,向北方,无语问苍莽。
心中思念的是北方故人。
身在外,心思乡,盼望鸿雁给我带来家乡的消息。
身在外,心思乡,盼望鸿雁将我的祝福送往北方。
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 ”(注1)
歌曲旋律简单,节奏缓慢,但调子高低抑扬,很是抒情。这歌阿纳克会唱,所以跟着后面和着。凯恩没听过,不过歌曲的歌词却让凯恩很能产生共鸣。再加上桑托斯一字一句,唱得极为动情,凯恩不由想起已经阔别多日的家乡和亲人,心里不免产生一种思乡的情绪。
后面,桑托斯和阿纳克一边喝酒,一边又唱了许多的歌曲。虽然歌都是好听的,但凯恩已经无心欣赏。喝到半夜,几个人忽然听见有鼾声,这才发现多恩早已经喝醉了酒,趴在边上呼呼大睡。此时,阿纳克也已经高了。桑托斯将餐具收拾了一下,回来时阿纳克也已经睡着了。凯恩则坐在一边,低头想着心事。
“好久没象今天这么高兴了。”桑托斯的脸上露出意犹未尽的表情。
凯恩点点头,没有说话。
桑托斯看看凯恩,笑着说:“今天你就和他们两睡这儿吧,我到边上那个帐篷睡去。”
“好的,晚安。”
“也祝你晚安,殿下。”
说完,桑托斯出了帐篷。凯恩躺在地上,酒精的作用使他一时难以入睡,再加上边上阿纳克和多恩的鼾声此起彼伏,凯恩更是一点睡意都没有。躺了一会儿后,凯恩爬了起来,决定到帐篷外透透风。
出了帐篷,一眼就能看见天上挂着的一轮明月。皎洁的月亮洁白无暇,并将月光洒向大地,给原本一片荒凉的千针石林蒙上了一层淡雅的纱。月光下,桑托斯正依在栅栏边上,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烟袋杆儿,伸到嘴里“叭叭”地抽着。
看到凯恩走了过来,桑托斯笑着问:“睡不着吗?凯恩殿下。”
凯恩长出了一口气,说道:“是啊。”
“抽烟吗?”桑托斯一边把烟袋杆儿递到凯恩面前,一边说,“就是这烟叶不怎么样,勉强抽了。”
凯恩摆了摆手:“不了,谢谢。”
“想家?”
凯恩点了点头。
“我刚到这儿的那几年,确实很难熬。每天晚上,看着这月亮,我就会想起自己的家乡,想起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有些时候,孤独得让人想发疯。现在回想起来,都不知道那段日子是怎么过来的。”桑托斯看着天,说道。
“那现在还想家吗?”凯恩问。
“想,当然想。”桑托斯频频点头,“几十年了,怎么能不想?不过比起以前要好多了。至少我可以忍受想家的痛苦。”
“为什么?”凯恩问。
桑托斯呵呵一笑:“这就是时间的魔力。无论是多么巨大的痛苦,在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后,都会被渐渐冲淡,甚至被遗忘。年轻的王子,这个世界上任何的痛苦,放在漫长的时间面前,都会变得微不足道。”
凯恩沉默了一下,接着问道:“桑托斯……”
“叫我‘老爹’吧。大蹄他们都这么叫。当然,如果你觉得不合适,叫我‘老奴’也行。毕竟我曾经是你祖父的随从。”
凯恩连忙说:“那不行,您毕竟是我的长辈……老爹,你为什么要从贫瘠之地来到这里?”
“当然是不得已的。来这里的每个舒哈鲁都有自己不得已的原因。”桑托斯答道。
“那你的原因是什么呢?”凯恩问。
桑托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一直深埋在心底。有的时候,我一旦想起,就会被一种强烈的自责和深深地痛苦所包围。所以,王子殿下,请让我继续把这段回忆深埋,让我得以回避它,好吗?”
“对不起,我没想强迫你回忆不想回忆的往事。这要怪我的好奇心。”凯恩解释道。
桑托斯笑着说:“年轻的王子有一颗对事物充满好奇的心不是件坏事。它能帮助你获得更多的知识,开拓你的视野,丰富你的阅历。所以,王子殿下,你应该将你这颗充满好奇的心保存下去。”
“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要一个人住在这里?和他们一样住在山上的村子不好吗?”凯恩问。
桑托斯说:“我的王子,也许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自己想找到一片只属于自己的空间。在那,你不用被任何世间的琐事操累,也不会成天戴着假面具去应对那些你十分讨厌面对但有不得不面对的人。的确,孤独是痛苦的。但至少可以让你轻松地生活,真实地生活,做你想做的自己。没有任何的约束,没有任何的牵绊。你说,这样的生活不是享受吗?当然,这样的日子也有它不好的一面。但凡事又怎么可能完美呢?对吧?”
凯恩仿佛能听懂桑托斯话里的意思。他问道:“那么,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完美吗?有没有可能既不用孤独,又可以象你这样轻松的生活?”
桑托斯笑了起来,满脸的皱纹也都舒展开了:“也许是我的运气不好,也许大地母亲并不眷顾我。这么多年来,我从未见过你说的那种完美的生活。凡事有得必有失,就象这烟,抽了它会帮助你排除烦恼,但也会让你得上爱咳嗽的毛病。再比如你,如果想在未来成为一个出色的领袖,那一定要经历许多的事。这其中还包括不少会给你带来痛苦的经历。相反,你如果不去经历这些,就无法得到锻炼,也无法得到提高。那样,你就会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人。没有经历就想成为伟大的人,那是不可能的。还有爱情,没有它时,你会觉得孤单,想要拥有。但等你真的有了,也许它又会为你带来许多新的烦恼。所以,我不太相信人可以拥有完美的生活。不过,也许它也是存在的,只是我没见到过。或许,你可以去争取。”
凯恩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桑托斯又问:“对了,殿下,你拥有爱情了吗?”
“应该算有吧。”凯恩腼腆地一笑,“我有个未婚妻。如果不是为我弟弟的事,我们本来快结婚了。现在只能把婚期向后推。”
“不是应该算了,那就是你的爱情。”桑托斯说,“也许它会给你带来一些烦恼,但也会给你带来更多的快乐。所以,你一定要看好你的爱情,不能让它溜走了。”
凯恩看着手腕儿上的手带,一面笑着,一面点头。
两人聊得很是投机,直到月已西斜,眼看就将天亮,才各自会帐篷休息。第二天一早,凯恩就被多恩叫醒。三个人整理了一下行装,从井里装满了水,就别了桑托斯上路了。虽然桑托斯有些不舍,但凯恩等人离去时,他没有做丝毫地挽留。不过凯恩心里明白,早晚还是会与这位老血蹄战士相间的。
初夏的千针石林已经有些炎热了。幸运的是山很高,往往会把剧烈的阳光挡在身后,再有山风吹来,也是蛮惬意的。一路上,阿纳克和多恩总会你一首,我一首的唱着歌。最令凯恩惊讶的是,他们的歌竟然是从不重复的。这让原本很单调的旅程变的有趣了不少。不过,也有一些麻烦。主要是苍蝇实在太多,总是围着几个牛头人转啊转的,即便他们用不断地用尾巴扑打,也无法赶走这些令人讨厌的家伙。另一个麻烦就是小多恩。他是一个精力永远用不完的孩子,路上不是跑,就是跳,几乎没好好走过几步路。一会儿见他跑到了一座山峰后面,一会儿又见他从另一头绕了出来。开始阿纳克还去管他,可几次没什么效果后,阿纳克也懒得理睬他了。三个人就这样走了三天,累了就休息一下,到时间就在路边吃点干粮,晚上就在山脚下铺张毯子睡在地上,一切都还顺利,眼见就快到乱风岗了。一路下来,凯恩和阿纳克都有些疲倦,只有多恩还是老样子,跑前跑后。这天,也不知道从哪儿冒出一个什么东西,引起了多恩的注意。结果小家伙一声没吭,跟着那东西就绕到两座山中间的山隘去了。开始,凯恩和阿纳克也没在意,但等了好一会儿,都没见多恩从山里绕出来。这让凯恩和阿纳克紧张起来了。两个人对着山隘里连声呼喊,却没有一点回应。凯恩感觉情况不对,连忙和阿纳克顺着地上的蹄印向山里走去。走了一会儿,蹄印绕着一座矮山转了个弯儿。凯恩和阿纳克跟着转过山脚,一眼就看见多恩正在一面山壁上,背靠着山,两只脚就站在山壁上的那一点点缝隙中。多恩两只眼睛瞪着,充满了惶恐,嘴巴也张得老大。阿纳克很是奇怪,又往前走了两步,喊道:“你小子站在上面干什么?下……”
可他话还没说完,也惊住了。跟在后面的凯恩赶忙上前一看,原来多恩的面前正围两只体型硕大的黑豹。此时,两只豹子的目光都从多恩的身上,转移到了凯恩和阿纳克的身上。
注1:这首歌的歌词改编自蒙古歌曲《鸿雁》。另附原歌词:鸿雁飞,向南方,飞过芦苇荡。心中思念的是北方家乡。
鸿雁飞,向北方,无语问苍莽。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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