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篇:
“心是孤独的猎手”
猎人天生多情,行迹孤独,思维敏感且多才多艺。他们日以继夜游荡在艾泽拉斯广袤的深谷中,以丛林为家,猎野兽做伴。如果有一天,暴雪还给猎人们三个曾经的天赋或技能,你会怎么选择呢?
鹰眼(被动天赋技能):使你得射程延长6码。
41码超远程攻击距离,曾经是一个猎人象征性的天赋,也是远程布衣职业最为头疼的距离。法师不闪现,根本无法接近自己的射程对猎人造成伤害,但 是闪现过后往往迎接你的将是野兽的胁迫或者沉默射击,无数法师为此痛不欲生。可以换句话说,在那个年代猎人是作为法师的克星而设计的一个远程职业。
鹰眼,它给予猎人的不止是对远程的钳制关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简直就是狙击的代名词。在奥山崎岖崚峋的峭壁上,在雷矛拥挤的栈道,还有丹巴达尔烽烟四起的桥梁,四处都潜伏着猎人,他们以这里为天然的庇护所,进行着一次次完美的猎杀。
可是在暴雪“大同”蓝图的规计下,这个技能被无形的扼杀,射程统一,让猎人失去了传奇性的优势,我再也不会觉得战场是一次天然的狩猎,再见了距离的艺术,再见了地形的艺术。
猛禽一击:使猎人近战进行的攻击伤害提高。
摔绊+猛禽一击的宏还有多少猎人熟悉,拥有这个技能,我可以在装备成熟的情况下,做一个暴力的兽心近战猎人。拥有无以匹敌的近战输出能力和远程射击能力,魔兽世界仅此一人。
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美观主义者,拥有3把武器的猎人在外形上真是酷毙了。帅气的精灵手持2把村正,背扛橙弓,拥有媲美那喀索斯的容貌。
生存专家、耐久训练(天赋被动技能):使你的耐力提高15%。
近战猎人不是痴人说梦,他拥有强劲的近战攻击技能和减速技能,更有无以匹敌的耐力加成作为扎实的根基。记得在太阳井后期,穿一身野D装的猎人可以插旗挑衅全服。
凶猛灵感:当你的宠物打出暴击后,你和你的团队成员的所有伤害提高3%。
非常有特色的增益,也是兽王猎人伤害的保证。
野兽之眼(神技):在这个趣味的世界,拥有野兽之眼,一切皆有可能。废话不多,直接上图。
瞄准射击(天赋技能):3秒施法时间,瞄准目标,对其造成大量伤害。
这个技能被修改过无数次,曾经是猎人最带感的斩杀技能(无视血线),也是60年代魔兽世界里与灵魂之火,炎爆术相匹敌的爆发技。
高达3000+的暴击,在普遍3000-4000血的年代,对布衣简直就是收割的象征。但不仅仅如此,我们可以这样分析伤害组成:瞄准射击读条,技能打完要自带一个瞬发普攻,再接瞬发奥射,其威力不可想象。
到了TBC,这个技能被附加了致死效果,给了猎人一定的竞技场地位。
蝰蛇钉刺(神技):抽蓝,抽蓝。
这个技能给了猎人PVP无限的可能性。S2-S3赛季,猎人竞技场地位处境艰难,保命技能只有假死,8码盲区是生命的底线,被近战贴只有依赖骑士的自由,配合冰霜诱捕方可一战。
尽管如此,小白与天才只有一线之隔,S3赛季2V2站在世界顶端却是猎德组合,依仗神技蝰蛇钉刺,用蝎毒保护蝰蛇,对战治疗无形中获得了巨大优 势,配合小德强力的控场,几乎长期形成2V1的局势。S3末期,公会战骑贼法牧2500+雄霸战场组第一,最大的敌人除去2345、2346就是带法猎的 组合,畏惧那种恐怖的双烧能力。
野兽之心:使你进入狂怒状态,所有的伤害提高10%,法力消耗降低,免疫一切不受控制的情况,持续18秒。
这个技能带猎人走上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几乎没有任何人能抗下如此恐怖的伤害。70年代末,长达一年的80级天赋,让兽王猎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告别往日的阴霾,暴力流派与风筝抽蓝流正式分家。
80级,天赋树的经典,完美的诠释了各个职业都拥有至少5种的玩法。兽王增强这对儿非主流的组合,终于告别了锁甲双废的宿命,第一次在国际性的大奖赛中获得了冠军。到后面,兽王配盗贼,兽王带惩戒,都无一不是暴力流派的代表。
S7无情角斗士,4远的崛起。S8暴怒角斗士,“轻抚菊花,笑拿第一”的疯狂,第一届ESL-go4wow冠军Noovs-Gaming的猎骑 萨的制霸。所有站在PVP顶点的组合都有猎人的身影。从60年代的默默无闻,70年代的小有名气,到80年代大放光彩,猎人正一步一步的成为PVP的核心 职业。
宠物篇:
“友谊是磷火,在你周围最黑暗的时候显得最亮。”
猎人最大的财富不是闪耀的装备,更不是拉风的橙弓,而是你的伙伴,你的朋友。从巫妖王之怒到潘达利亚,在暴雪的无情屠杀下,猎人的宠物只剩下两 种了:灵魂兽和非灵魂兽。我再也没有抓捕野兽的快感和兴趣了,甚至这种心情直接影响到我是否还继续这个职业。一直到现在,还有多少猎人,记得自己曾经的朋 友,是谁在危难中为你点燃一盏明灯,还有多少猎人在自己的宠物栏里还保留着一只或两只他们,直到魔兽的终结。
马兹拉纳其:我的第一只宠物,她一只游荡在莫高雷的平原,粉红的外表被我相中,这段感情复杂和纠结的维系了整个60年代。
虎王邦加拉什:抓捕地点藏宝海湾的一个小山坡上,凶猛威武的外形对猎人来说就是一个活着的象征,这好比银鳞胸甲一样珍贵,蓝色品质,值得拥有。
霜狼:奥特兰山谷,外号刘翔,跑得飞起。
赛洛塔姆:冬泉谷精英任务可捕获,是一只白色公狮,外型超酷。据说是秒攻最高的猫科。
哈卡之子:祖尔格拉布出产。变色飞蛇、挑食。传说是某些人的神宠。其实摆设的嫌疑较大。
跳跃者塔克:荆齿城旁,黑色迅猛龙,以前叫人家小霸王。
修玛:抓捕地点(十字路口:西北方大树下)等级23,12小时刷新,黑色公狮,1.3攻速,属性较平均。是贵族猎人的身份象征。虽然有时候的表现并不如其他宝宝那样抢眼。但是经过3天或4天的等待才抓到的猎人们来说,拥有就是意义。
影爪:抓捕地点(黑海岸:飞行点正上、游荡范围较大)等级13。隐形银英、外型cool。据说也是很多猎人的传家之宠。
尤西乌斯:抓捕地点(冬泉谷:永望镇旁小山上)等级56。纯白色熊、体形强悍、外型COOL、攻速2.4。兽王猎人SOLO的强力坦克,但是由于攻速问题不适合PK。
扫荡者:抓捕地点(雷霆崖:牛头主城山下偏西方向)等级10级,综合能力很不错的宠物。1.2攻速,公狮外型,较上乘的秒伤,肉类通吃的猫科。宠物里的多面手,不可多得。只是60级的猎人重新练它比较费时,建议10级就去抓,值得带一辈子。
拉克西里:抓捕地点(冬泉谷:霜刃石附近游荡)等级57。外型很酷,绿色眼睛。攻击力与普通猫科一样,但是有3连爆的传说属性,是无数人一直追求的无上至宝。
断牙:抓捕地点荒芜之地,等级37,8小时刷新时间。历史上攻速最快的宠1.0,狂暴后0.77。很多兽王系猎人玩家把他当作杀法系怪或法系玩家的史诗级宠物,外型很一般(同普通母豹),宠也不可貌像啊!
鲁伯斯:抓捕地点(暮色森林:河边、游荡范围较大)等级23。白色座狼、右后腿明显是瘸腿,追击速度一般。当年的暗攻、无视防御都已经是昨日黄花。
最后转载和整理了一篇猎人发布在BBS上感人的文章,献给所有艾泽拉斯里迷失了的猎人们,希望这种精神能一直流传下去。
06年的时候,莫名其妙的闯入这个世界,从此,艾泽拉斯大陆多了一个独行的矮人猎人的身影。我的名字,就叫walker。
猎人当然会有自己的助手宠物,我抓过旅馆后面山上的黑熊,雪人洞穴门口的野猪。探险过程中每每遇到危险,我总是非常熟练的运用舍车保帅,宠物是我的士兵,我的盾牌,一将功成万骨枯,不是一直都是这么说的吗?
后来,带着好奇的心理,我走出火热的铁炉堡,来到了暴风城,穿过宁静的闪金镇,走过风光旖旎的湖畔镇,我到达了被邪恶笼罩的夜色。
我依旧在丛林狩猎,依旧舍车保帅,依旧孤独。
是一声长嚎,打破了我一成不变的狩猎生活,我爬上山坡,看到远处,一只白色的巨狼,静静的站在林中,月光照在他的毛皮上,发出柔和的光芒。
我冒冒失失的解散了自己的黑熊,对着巨狼冲了过去。后面的的经历,不应该由一个合格的猎手来描叙。简单的来说,我付出了三次生命的代价,才把巨狼收服,并且在收服的前一刻,我才看到巨狼的名字---鲁伯斯。
我没给他起名字,因为后来我想把他命名他的原名,结果发现被占用了。
鲁伯斯比黑熊挑剔的多,不吃面包,只吃肉,我不想带他太久,尽管他长得像狗,而我非常喜欢狗,但是这是一个游戏,他又太喜欢吃肉,我的子弹都没肉贵。
鲁伯斯跑起来很难看,每次带进暴风,都有人说我带了一条瘸腿的狗,我更想换掉他了。
过了几天,我在乌鸦岭,遇到了臭名昭著的摩拉迪姆,当下我决定再次舍车保帅,鲁伯斯一瘸一拐的冲了上去,我转身就走。
耳边再次传来熟悉的长嚎,我转身,正好看到鲁伯斯倒在血泊中,他的皮毛在月色下不再光亮,但是他漆黑的眼睛却一直在盯着摩拉迪姆,霎那,我心中好像打破了什么东西, 我端起枪,对准了冲过来的摩拉迪姆…
那时,我27级,面对一个35的精英,没有意料之外的结果。
幸好这是艾泽拉斯大陆,我们可以复活。
我复活以后,又复活了鲁伯斯,他还是一瘸一拐的样子,低着头跟在我身后,我摸出一块羊排喂给了他,他呜呜的叫着,又快乐了起来。
鲁伯斯,你可知道,刚才我曾经被主人当作丢弃的棋子,鲁伯斯,你可知道,刚才你的主人正在怯懦的逃跑,鲁伯斯,你可知道,刚才你面对的是远超过你的对手。
鲁伯斯,还是沉静的站在我的身后,那时,我突然很想大哭,那年,有亲人离开了我, 那年,我信任的人背叛了我,那时,鲁伯斯出现在我身边,那时,我知道为什么看起来猎人是孤独的,因为他们其实并不孤独,因为他们有自己最忠实的朋友,不是宠物,是朋友。
当时鲁伯斯的伤害无视护甲,所以很多人蹲点驯服鲁伯斯,可是那时我并不知道这个,稀里糊涂的就撞上了,后来,我认为这就是缘分。
日子在慢慢过去,我其实很少进入艾泽拉斯,对我来说,游戏只是一种心情的调节,我一向没有那么狂热,一年以后,我才到封顶的60级,这期间,我 依然和鲁伯斯在一起,钓鱼,爬山,偶尔会拍拍他的头,他还是静静的跟着我。我们遇到过各种危险,不过每次, 都是我们共同进退。
某天在铁炉堡,一个猎人跟我说:“鲁伯斯的暗影伤害被削弱了,他不再是狼王,换个别的宠物吧。”我笑了笑,游戏中的矮人,大胡子一翘一翘的,不管他是不是狼王,他总是我的朋友。
再后来,我来的更少,因为我现实中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每次见到鲁伯斯,我都喂他几只烤鹌鹑,然后带着他在铁炉堡门口跑步,看着他一瘸一拐的跟着我。
燃烧的远征,我几近afk,每个星期,匆匆上来看一眼鲁伯斯,就下了。
尽管如此,还是有完全分别的一天,一个月之前,我突然从之前的自由自在的状态醒来,给自己确定了一个目标,游戏,已经被列入完全放弃的名单了。
我带着鲁伯斯,回到当初遇到他的地方,颤抖着手,下了放弃指令。
鲁伯斯,感谢这么久以来,有你陪伴,现在,主人要离开了,你回归森林吧,不要忘记主人,主人就在你回头可以看到的地方,包里都是你喜欢吃的鹌鹑 和羊肉,鲁伯斯,不要忘记主人,主人从来没有洗过别的天赋,从头到尾,都是兽王,鲁伯斯,不要忘记主人,月光下,主人会想起你。
鲁伯斯,再见了,总有一天,我会养一群哈士奇,他们的头狗,将会叫做鲁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