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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术士(一个悲情故事)2

时间:2009-01-09 09:54 作者:sb数量日日多 手机订阅 参与评论(0) 【投稿】
文 章
摘 要
丽莎姐姐刚走,老头就得意洋洋的跑到地下室来。他刚解开绳子我就朝他扑了过去,可他力气比我大,伸手把我掀翻提起来就走。我死命挣扎,可用不上力。他把我扔到客厅的椅子上,又把我捆了起来。你给丽莎姐姐喝了什么。我瞪着他。老头不说话,又把那粉末瓶子拿了出来,倒了一点到一杯水里,朝着窗台上的一
丽莎姐姐刚走,老头就得意洋洋的跑到地下室来。他刚解开绳子我就朝他扑了过去,可他力气比我大,伸手把我掀翻提起来就走。我死命挣扎,可用不上力。他把我扔到客厅的椅子上,又把我捆了起来。


你给丽莎姐姐喝了什么。我瞪着他。

老头不说话,又把那粉末瓶子拿了出来,倒了一点到一杯水里,朝着窗台上的一盆花一浇。那花的叶子竟然就这么垂了下去,眼见的不活了。

我破口大骂,以一个九岁的小孩来讲,我的骂人词汇量相当丰富,这主要归功于在孤儿院里和其他小孩吵架的锻炼。开始老头还若无其事的给自己倒酒,四十分钟以后他终于抑制不住额头的冷汗,伸手抹了抹,对我喊,这药给人喝的话,五年以内不会发作。

我闭上了嘴。老头慢条斯理的说,五年以后,只要喝了我的解药,也就没事了。不过你必须在五年内从我这里毕业,不然就没有解药。

我看着老头,老头也看着我。他眼睛眯得越来越细,忽然说,叫声老师来听听。

老师。我从牙缝里把字往外挤。

老头放声大笑,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难听的笑声。

走出酒馆门口的时候我抬头看那破旧的招牌。我终于知道这该死的酒馆为什么叫“已宰的羔羊”了。

最开始的一年,我每天的课程就是练说话。

说话说的好了,威力不亚于利剑,老头说。以前有一个叫做唐僧的伟大术士,他能同时招出三个宠物,他的法力浩瀚无边,他的敌人不是自杀就是抱头鼠窜,他是术士的传奇,职业的里程碑。他的绝技就是说话。

但达到他的高度显然不太可能,每个术士必须掌握的是,把“所以说做妖就象做人一样,要有仁慈的心,有了仁慈的心,就不再是妖,是人妖。人和妖精都是妈生的,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你妈贵姓。”这句话,在1.5秒内说出来,并且一气呵成,口齿清晰,不准不分平翘舌。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让你的敌人精神崩溃,闻风丧胆,才算是一个入门的术士。

我花了三个月时间练肺活量,三个月时间读绕口令练舌头,半年时间练习如何准确发每个字的音。一年以后,我甚至能将这句话倒过来说,而且说的和顺着一样快。老头说我是个天才,天生就是做术士的料。我只是用仇恨的眼光看他,但是他脸皮厚,不在乎。

之后我开始学习术士的其他课程,并同时接受任务锻炼自己,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增加经验。这是老头说的,但我看不出我成天帮人捡柴烧肉,寻找失物,甚至拔草挖矿什么的怎么能把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去。我只是看到我完成任务以后老头收取报酬的时候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贪婪的表情让人恨不得扇他一巴掌。

也有比较合我心意的事情,就是和怪物打架。我和豺狼人打架,和鱼人打架,和不知道怎么长那么大的蜘蛛打架,和一切附近所有镇子周围能找到的怪物打架。这方面老头总想让我改掉一个习惯,就是打死怪物以后用匕首对着尸体猛扎,他觉得这样会把能剥皮的怪物皮毛扎坏,就不值钱了。我不说话,一边盯着他身上一边摆弄匕首,然后他也就自觉的闭上了嘴。

我们一边上课,一边旅行,周游了暴风城周围的几个镇子以后逐渐朝更远的地方进发。那边出没的怪物更凶狠,更能锻炼人,能够更快的提高自己,更深的体悟术士之道真正的精髓。老头说这话的时候满脸莫测高深,但我心里清楚的很,无非是那边任务给的报酬更高而已。

一年又一年,我的日子就这么单调的过去。来到一个新的城镇,接下一个又一个任务,和怪物打架,帮居民跑腿,同时干几个人的活儿,完成各种匪夷所思的要求。白天我在外边累死累活,老头在酒馆里喝酒,晚上我在房间里捧着法术书冥思苦想,老头仍然在酒馆里喝酒。

我们翻过高高的雪山,经过潮湿的沼泽地,穿越茫茫的荒野,跨过一条条的河流。我的身材长高了,力气变大了,法术也越来越强。虽然遇到的怪物也逐渐的厉害起来,但我对付他们确实更加轻松了。可是老头一看我的能力进步,他给我的任务就不停的加码。于是我仍然每天累的骨头要散架,一碰到枕头就睡得像死狗。

有时候我也想,我这样子做,到底是为了什么。丽莎姐姐她知道这一切么,她会想到有一个男孩,在为着她,忍受着这样的痛苦,每天默默地拼着命做着其他人无法想像的苦差么。我不敢想下去,心里有些什么东西,让我隐隐的感觉好害怕。但我的年纪太轻,不知道那是什么,只能告诉自己,五年,五年到了就好了,然后将自己沉进繁重的任务里,直到累得脑子一片空白。

支持我精神的,是每月一次的写信。我总是给丽莎姐姐写信,告诉她我遇到的很多事情。我杀死了一头熊,它的爪子足有我的头那么大,可还不是我的对手,我很厉害吧。矮人的胡须都那么长,不过他们住在很冷的地方,也许这样比较保暖吧。侏儒的东西很好用,但老是会出毛病,上次老头买的自动温酒器就炸掉了,弄了他满脸黑灰,笑死我了,哈哈。原来跨过大海的另一边还有大陆,世界真广阔啊。那上边住着精灵们,她们的个子好高好漂亮,城镇也很美丽,我从来没见过树也能当作房子呢。可是老头这个死酒鬼,说精灵的酒淡,又不爱吃肉,他住不惯,真是没水准的家伙。咬着笔杆写信的时候,我仿佛能看到丽莎姐姐就坐在对面,不时随着我的叙述好奇的扬起眉毛,又或者笑得低下头去,轻轻捂住嘴唇。虽然老头说我没成年不能喝酒,但我想这样头晕晕的感觉,喝酒也就无非如此吧。

每写好一封信,我就把它投进旅馆门前的邮箱。不过我从没收到回信,因为联盟的邮件要靠马车送,很慢很慢,回信来的时候我们早已离开了这个城镇去下一个地方了。但我不着急,因为我把回信地址还写上了老头的酒馆,没查收的信还会被送到酒馆去,等五年到了,我回去以后就可以好好看丽莎姐姐的回信了。那该是多么幸福的时刻,我要什么事情也不管,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上三天三夜,不,三天怎么够,至少也要一星期。

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眼看着约定的时刻一天天逼近,我的心情也越来越是急切。老头的脸色却很奇怪,阴晴不定的,好像在犹豫些什么。但我管不了那么多,我一次又一次的暗示他,终于有一天,他告诉我,可以不用做任务了,你毕业了。我将履行我们的约定,明天我们就出发,回暴风城。

那天晚上,我无法抑制自己狂喜的心情,跑到镇子外的旷野上,对着天空大声的吼叫。我朝着天上不停的发暗影箭,一支又一支,直到法力耗尽,双手再也举不起来。这苦难的日子啊,终于到头了,到头了!我躺在野外的草地上,兴奋不已,脑子里充满了乱哄哄的想法和计划,却又只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碎片,怎么也拼不成一个完整的意念来。

回程的日子,我简直无法想像我是怎么熬过来的。一颗年轻的心,如何能承受这般等待的煎熬呢?我语无伦次,一会儿催马车再快些,一会儿对着窗外傻笑,完全注意不到老头奇怪的表现。他总是心事重重,眉头皱着,有时看看我,又叹口气。可我才不管,随便他爱怎样怎样,只要他履行约定把解药给我,我管他去死。

但是到了夜色镇,他竟然让马车停下了。我顿时就急了,暴风城明明不远了,他凭什么就停下?!五年来我头一次用粗鲁无比的口气对他说话,老头,你搞什么名堂。你想毁约吗?

当然不是。和我去旅馆,我会告诉你一切的。

你到底想搞什么名堂?虽然满心怀疑和焦灼,但我还是跟他去了旅馆。进房间以后老头半天没说话,还是满面愁容,几年来我心里那份隐隐的不安猛地胀大,心脏几乎从喉咙里跳出来。一个箭步,我死死扯住他的领口,到底怎么回事,说!我听见自己的声音,那好像野兽的吼叫。

没有解药。

你说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根本没下毒,所以没有解药,也不需要解药。老头勉强挤出笑容。

你说谎!我明明看见的,那盆花是怎么回事!我几乎就没反应过来,完全是本能驱使着自己在说话。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干巴巴的,宛如没有灵魂一般,似乎刚出口就完全消失在了空气中。

那个啊,是含羞草。老头推开我的手,指向窗台上的一盆花。看到没,和我那盆一样的。他拿起一杯水,倒上去,花的叶子一接触水,立刻就收了起来,垂下去。反应这么灵敏的植物,很有趣吧。

我的脑袋此时才反应过来,但立刻就已经不好使了。我听不见,看不到,嘴里一直重复着你说谎,你说谎。五年来的那些记忆片段,在我的脑袋里飞速流转,好像大海上携带着无数残片的漩涡,疯狂卷动,旋成一片说不清是什么的混沌。老头显然是被吓着了,因为我的脸上表情迅速变换,忽而狂喜,忽而绝望,无法承受的面部肌肉完全变形,看起来一片狰狞。他后来这么说。

但是一个嘹亮的声音忽然出现,瞬间扫掉了那团混沌。我自由了!什么东西在我脑海里高喊。自由了,自由了!心脏被一片火热驱动,咚咚敲打,好似强劲的大锤,猛烈撞击着我的胸膛。我感觉自己化成了一片旋风,冲破所有阻碍,朝着暴风城的方向狂飙。老头似乎在后面喊着什么,但我完全意识不到,谁也不能阻挡我,我要见她,要见她!

凉爽的风,让我的情绪逐渐清醒。暴风城在望,我的脚步却渐渐缓慢迟疑下来,多历风霜,十四岁的我也渐渐懂得了人情事故。时间,时间能改变很多事情,这五年来暴风城又该有多少人事变迁,而我自己也变了好多,很多事情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么?丽莎姐姐还能认得我么,认得我这个曾经最爱调皮,最常让她皱起好看的眉头,却五年没见到一次的孩子?她知道我这五年做的事情全是为了她么,她知道我的心情,我的……梦么。虽然我常常写信给她,可是……

害怕、期待、不安夹杂在一起,我走进了暴风城的大门。城市看起来变化不大,我熟悉的小路依然还在。我悄悄来到孤儿院门口,满心是回家的欣喜与冀望。可是到了门前一看,却静静的没有一个人。

难道搬走了?我疑惑的看了看招牌,没错,还在啊。四处张望之下,我看到一个匆匆路过的人,急忙拉住他,请问孤儿院这里为什么没有人?都去哪里了?

你不知道?今天孤儿院监护人丽莎小姐结婚啊。她多年来照顾孤儿,功勋卓著,公爵大人特意给她颁发了荣誉勋章。同时公爵大人的儿子杰克逊子爵也向她求婚。正好颁奖典礼和婚礼一起举办,这可真是暴风城的盛事呀。就在教堂广场那边,快去看看吧。

还没听完我就转身狂奔。丽莎姐姐要嫁人?这怎么可以?我绝对不同意!绝对!钟楼广场并不远,我飞快的穿过街道,为了节约时间我甚至跳过几堵墙,顾不得了。当我气喘吁吁的转过墙角,漫天的彩花,喝彩的人群,华丽的一切一切,便铺天盖地扑面而来。

如那人所说,这确是暴风城的盛事。似乎半个城市的人都聚集在了这里,广场成了鲜花彩带的海洋,高价从地精那里采购的大量焰火发射器,不要钱一般向空中喷射着美丽的光影。绅士们礼服笔挺,女士们雍容华贵,天上是群飞的白鸽,地上有欢乐的人群。这是最受爱戴的平民女子和英俊的青年贵族的结合,光荣属于暴风王国所有的臣民。国内外所有尊贵的宾客悉数到场,大主教亲自为新人颁奖和主持,这必将是暴风王国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是值得纪念的伟大时刻。

周围人们纷纷的议论和赞叹,我听不到;广场上其他的一切一切,我看不到。我的眼里只有她,只有一个人。丽莎姐姐今天穿上了婚纱,薄施粉黛,便已艳光四射。岁月的流逝似乎完全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她的金发还是那么鲜亮,笑容还是那么温柔。这一天她的生命仿佛完全的绽放开来,那惊人的美丽让周围的一切黯然失色。我贪婪的看着,看着,仿佛要永远的刻在心里。

可惜,她的这份美丽,不是为我。

大主教念完了祈祷词,开始为新人证婚,整个婚礼的气氛渐入高潮。当大主教庄严的言辞在广场上回荡,四周鸦雀无声。如果有人反对我面前这对新人的结合,请现在说出来。

四周寂静无声。

心里有个声音催促着,反对,快反对啊。

另一个声音却冷冷的反驳,反对?凭什么?

大主教又重复一次,如果有人反对我面前这对新人的结合,请现在说出来。

我的咽喉嘶哑疼痛,我的脚步无法移动,我的手臂僵化在半空,无法动作一丝一毫。我忽然感到透入骨髓的寒冷,是那么真切,就好像有一次我误踩了猎人的冰霜陷阱,是仿佛你周围的那一小片世界,时间都停止了一般,动弹不得。

大主教庄严的声音继续传来,我宣布,丽莎 温斯顿小姐,和杰克逊 弗塔根子爵,正式结成夫妇。

乐队奏响了婚礼的乐章,人们的欢呼达到最高潮,两位新人牵手走下台,沿着红地毯行进,接受周围的祝福。

我的灵魂仿佛已经离开躯体,漂浮在上空,冷冷看着下方的那个人。他木然的转过身,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走去,朝着与广场相反的方向。倏忽之间,他的身影已经淹没在人潮里,再也看不分明。

便在此时,红地毯上美丽的新娘若有所觉,眼光朝着这处看来,却只见到热烈的人群,其他的什么也没有。

别无所有。

……

……

……

好吧。我们见证了一个小男孩失恋的过程,这可真是无聊。以后呢?她说。

确实很无聊,不过以后的事今天我不想说。我说。

读者会鄙视你的。她说。

这么乏味的文章,根本没有读者会看。不过我会写完它的,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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