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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薇娜的触摸(续)

时间:2008-12-05 17:50 作者:网恋情人12 手机订阅 参与评论(0) 【投稿】
文 章
摘 要
安薇娜的触摸(续)
     三

当我从卡利姆多跑遍东部王国,我也找到了新的崭新的乐趣。

在奔跑中,我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放松。

穿过黑暗之门,我又跑到一个更奇妙的天地,在不断的奔跑和进步中,我渐渐成长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德鲁伊。

但我觉得很孤单。

这孤单并不是孤独,是的,我并不孤独,因为我的心里一直都装着这一路成长的风景。

一天,当我呆呆地坐在刀锋山最尖利的一根刺上时,一个肌肉结实的黝黑兽人骑着鸟飞过我的头顶。

我吹了一声口哨。

这口哨清越悠扬,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会吹的这么响,更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声差点把那个兽人惊掉鸟背。

那个家伙龇着牙冲过来,对着我的脸狂吼:“小子,你找死吗?”

我喃喃道:“噢,我并不是故意的。”

他围着我转了两圈,突然问:“你没有加入公会?”

“什么?”

“恩,小子,你有没有想过加入一个团队”,他两只肥大的手掌摩挲着,看到我一副茫然,他补充道:“就是一个象家一样的地方,你可以找到很多朋友,对,很多朋友。”

这一生,我都没有过一个朋友。

...安薇娜,她并不能说是一个朋友,在某种意义上,她已经是我灵魂的一部分。虽然,我在不断的奔跑中,试图忘记那一切,但她的影像却越来越清晰。

而如今,朋友,这个仿佛遥远而珍贵的词打动了我的心。

就这样,我被这个兽人战士拉入了他的公会。

但很遗憾,这里并不是我开始想象的那么温情,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圈子,只有我,一直在门外徘徊。

好在,兽人战士把我编进了他的战队。

在战场里,不需要朋友,只需要服从命令。

有次,兽人战士带领我们进战场前问:“在战场里,什么是最主要的?”

战友们有的说:“杀死敌人!”

有的喊:“抢占资源!”

兽人战士望着我:“DD,你说!”

我屏住呼吸,挺直背,大声道:“一**你的指挥!”

兽人战士用他肥厚的手掌使劲地拍击着我的肩,大吼:“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简直TMD是个天才!”

我知道我是一个很笨的人,但这并不妨碍我成为一个优秀的战士。

在每一场战斗中,我都是跑的最快的人。

战歌战场里,兽人战士领袖大吼:“DD,快跑!”。

我马上背着敌人的旗子,一口气不用停地直冲回自己营地。

在暴风之眼,每面旗子上都流淌着我的汗水。

我最喜欢听老大说的一句话:“1左2右,3中间。”或者是“1家2中,3拿旗”。

因为我不用多想别的,只要记住自己要做的事就成。

所以我们的队伍几乎没有失败过,一直到有一天,兽人战士离开了我们。

不知道他到了哪里?在他临走的时候,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眼角湿润。

我以为他会和我说什么特别重要的话,但最终他却是什么也没有说。

看到他转身的背影,我仿佛又回到很多年前的那个夏日,遗忘之池的湖水泛着幽光,倒影着安薇娜婀娜的身影。我知道,我又一次失去了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我想不通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为什么我喜欢的这些人不能永远和我在一起呢?但是,我不去多想,就像兽人战士爱说的一句话:很多事情就像感冒鼻塞,现在感觉不通,但总有一天会通的。

我继续留在公会队伍里,我实在不知道还可以去哪里。

队伍换了新领袖,第一次进暴风之眼,他喊的指令是:“男左女右,人妖走中间。”

我呆住了,每次我都是走中间拿旗的,但是我不是人妖......

因为我的愚钝和呆板,经常受到新领袖的嘲弄,渐渐地,在每个战场里,已几乎见不到我闪电般飞驰的背影。

我经常呆呆地守在一个据点,看着时间一点点流逝。

新领袖有一句名言:“杀人!同时别忘记剥尸体,不瞒大家,我买大鸟的钱都是剥尸体挣来的。”

于是,所有的人都冲到前面,屠杀...,是的,我们队伍的目的只有一个:杀光对方。

而我开始喜欢留在后方,看塔,看旗,看家。

这时候,我认识一个战友,他是一名猎人,也喜欢留在后方看家。

他的话很多,我感到他是一个很平和休闲的人,对于战斗的胜负,他并不在意,在整个过程中,他都在和我喋喋不休地聊他的理想,他的喜好。

他爱钓鱼,他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回到家乡,做一个超级渔夫,每天钓一马车的变异鱼。

可惜过不了多久,他也从战场里消失,不知道去了哪里。

日子变的苍白而无聊起来,我每天混迹于战场,装备越来越光鲜,但是我却不知道我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终于有一天,我累了。

四   

我想起安薇娜,那个我无数个岁月里一直刻意回避,但是仍深入灵魂的名字。

有些时候,逃避不是最终途径。

骑着霜狼,我来到贫瘠之地的十字路口,广漠的土地上,一切都那么生机勃勃,远处绿洲的树影婆娑,野生动物不时在草原上奔跳穿行。

眼前的景象,仿佛多年前,而那个清澈眸子里满是浅浅笑意的白发女子,不知道是否曾回到这里。

当我走进十字路口的旅馆时,我惊异地发现,旅馆老板居然还认识我这个若干年前傻傻的小子。

“我当然记得你,你是这么多年以来住过这里,唯一不以上帝自居,每天清晨帮我去甜水绿洲跳水的孩子。”

听到他的夸奖,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正要告辞,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从柜子里摸出了一枚小小的戒指。我的目光停滞了,呼吸变得急促,这枚戒指,我记得,是安薇娜的。

旅店老板把戒指递给我,慈祥的目光突然变的幽暗起来,这让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叹了口气:“孩子,我还记得,以前经常和你一起的,是个白发的美丽小姑娘。后来,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你们突然都离开了。又过了好几年,有一天,小姑娘一个人来到这里,她看上去很疲倦很虚弱,我想,她一定受了很重的伤,或者得了很重的病。”

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我害怕听到以后发生的事情,但是又渴望知道她的讯息。

“果然,她在这里住了几天以后就去世了。......在最后的几天里,她每天都会去遗忘之池,有时会从早坐到晚,我很不放心,让店里的伙计远远跟着她。我没有敢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从她的表情里,我想,也许她在回味曾经难忘的那些时光。然后,最后的那一天,她早上临出门的时候,交给我这枚戒指。”

旅店老板陷入了哀伤的回忆:“她那天真美,肌肤似雪,仿如天使,在给我戒指的时候,她淡淡笑着说:这枚戒指是我很小时候就一直戴着的,如果有机会见到DD,请把这个交给他,告诉他,我没有找到天边的那抹彩虹,但却错过了最好的云。”

我明白她的意思,我还记得她走的那天,告诉我,她和我是不同类型的人,她喜欢的是天边绚烂的彩虹。她是一个那么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人,仿佛生命之源,怎么会死去呢?我不相信。

旅店老板擦了擦眼角:“然后,到那天黄昏后,她都没有回来,我和店里很多人都去找她,最终在遗忘之池的湖底,看到了她,她象一个美人鱼,匍匐在湖底的罅隙上,无数水泡从他发髻和衣服下缓缓升起。”

低下头,我把戒指轻轻地套在自己的小指上,这枚小巧的戒指曾经在安薇娜的拇指上,发着幽幽地光芒。

我用手抚摸着戒指的金属环,那温婉柔和的感觉,仿如安薇娜的触摸。

我回到我出生的地方,坐在冰蹄水井沿上,听风吹过峡谷的声音。

故乡的一切还是那么宁静和悠闲,那个曾经惧怕死亡的我,现在明白了,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是我们注定要去做的一件事。

比起死亡,人生还有很多更加无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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