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绿草如茵的莫高雷,是一名德鲁伊。
也许是天资愚钝,我总是成为同伴们取笑和捉弄的对象。
他们告诉我,我这么笨的人很快会死的,死的很惨。
我并不十分明白死亡意味着什么,但是,我想那一定是极其可怕的事情。
所以,我一直都非常怕死。在伙伴们早就离开草原,到外界寻找更好的发展空间的时候,我还背着我的小锤子,在冰蹄水井旁砍一些比我更弱智的怪物。
直到有一天,我追着一只跳跃的小鹿,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这里有着一望无际的荒漠,长颈鹿和斑马在黄色的沙地上悠闲踱步,星罗棋布的绿洲旁伫立着修长的椰子林。
面前的一切,平和而舒缓,令我很快松弛下来,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我是很羞怯很内向的,不愿意离开熟悉的环境,但是到了新的地方,我又能很快得到适应。
有一天,我在绿色灌木旁闲逛时,一只凶猛的非洲雄狮向我扑来,我本能的后退着。
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喊道:“DD,快跑!”
我转过身就开始没命的奔跑。第一次,我发现,原来我可以跑的那么快的。
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我冲到一片幽蓝的湖边。
洁白的孢子菇在夏日艳阳下,舒展着优雅的顶伞,清澈的湖水中汩汩地冒着小泡。
我被眼前的景象迷住了,忘记了刚才的惊险。
“美吗?”
我傻傻地点头,回过身,才发现不知道何时,后边俏生生立着一个长发及肩的血精灵美女。
她雪白的发丝在明媚的阳光下闪闪发光,仿佛天使一般。
“这里叫遗忘之池,来到这里,就可以把所有烦恼都一起遗忘掉。”
我很认真的想了下,我真正的烦恼到底是什么?如果说怕死是烦恼,那么我希望可以把这个烦恼彻底遗忘。
真的,如果一个人永远都不死该多好。
二
美女叫安薇娜。
这以后,我们经常一起打怪和做各种稀奇古怪的任务,学习各自职业和种族不同的技能和特长。
我是一个很木讷的人,大多数时候,总是我沉默着,而她银铃般美妙的声音象清泉一样流淌在我们的空间里。
她的欢乐,她的活力,带给我从没有过的轻松和愉悦。
我单纯地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永远的这样持续下去,一直到死亡来临的时候。
突然有一天,她静静地站在我面前,温柔地说:“DD,我要走了。”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因为每次走,都是我们一起走,为什么今天她要用“我”这个单人称?
她等待了一会,面对我的沉默,她脸上有着一丝忧伤:“DD,我们每个人都会慢慢长大的,总有一天要离开彼此,开始自己的新生活,知道吗?”
我点头,但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我和她不能一起开始新的生活?为什么开始新生活,就一定要选择离开?
“有时候,我很羡慕你,羡慕你的单纯和善良,DD,你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人。但是,我们不是同一种类型的人,我需要的生活和未来,注定是你无法理解和接受的。”她抬头看着天空漂浮的云,清澈的眸子里是淡淡地笑意:“你看,你仿佛天上的云,洁白无暇,无忧无虑,而我,迷恋的是天边的那道彩虹,多彩而绚烂。”
我的眼里慢慢地浮出雾气,我狠命地眨着眼睛,但是安薇娜的面容却在我眼前变得越来越模糊。
因为,我终于明白,她要走的真正含义,就是...在今后的日子里,再也没有她银铃般的笑声。
那一刻,我的心突然剧烈地刺疼起来。
我不知道死亡是什么感觉,但是,我想那样的疼,应该和死亡的感觉很接近很接近。
我转过身,开始拼命地跑。
我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拼命地跑,直到夕阳西下,温柔地霞光披撒在我双肩,我才发现,来到一个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
一个僻静幽雅的港湾,红木码头一直延伸到蔚蓝的海水中,天空中有几只海鸥轻快掠过。
我累了,心麻木的已经没有疼的感觉,在码头的木栏杆前,软软地瘫坐下来。
海风拂面,清凉地海水不时涌上来,侵湿我的双脚,那清凉的感觉,也浇醒了我麻木的心。
我跳进水里,下潜,一直潜到海底,我听到自己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我想,再过一会我就会死了,真的死了。
原来死亡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在自己生命即将泯灭的瞬间,我突然变身了,变成一个灵动跳跃着的海豚。
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蜕变”。
当我们无法挽回的失去某种东西时,只有选择蜕变和创新之路,才可以找到新的出路,达到新的顶峰。
我在海上一直飞快的游着,激起的浪花抚摸着我的胸口,那清凉温柔的水让我的心真正的沉静下来,我想,我找到了新的感觉。
回到岸上,我望着西边即将沉没的太阳,我很想知道最地平线的那方,到底有什么?
于是,我开始迈开步子,向着西方快速的奔跑。
我跑过了贫瘠之地,越过了千针石林,穿过到丛林密布的菲拉斯,来到薄暮轻绕的羽月要塞。
我觉得自己好像想明白了一些东西,这时候天早已经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
我突然非常想看到太阳刚刚升起的样子。
于是,我调转头,开始往回跑,我又穿过丛林密布的菲拉斯,越过千针石林,跑回了贫瘠之地。
等我来到海边,这时候,太阳正要从海里破浪腾空。
我静静地伫立,等待着金色的阳光染红蔚蓝的海面,等待着。
三
当我从卡利姆多跑遍东部王国,我也找到了新的崭新的乐趣。
在奔跑中,我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放松。
穿过黑暗之门,我又跑到一个更奇妙的天地,在不断的奔跑和进步中,我渐渐成长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德鲁伊。
但我觉得很孤单。
这孤单并不是孤独,是的,我并不孤独,因为我的心里一直都装着这一路成长的风景。
一天,当我呆呆地坐在刀锋山最尖利的一根刺上时,一个肌肉结实的黝黑兽人骑着鸟飞过我的头顶。
我吹了一声口哨。
这口哨清越悠扬,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会吹的这么响,更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声差点把那个兽人惊掉鸟背。
那个家伙龇着牙冲过来,对着我的脸狂吼:“小子,你找死吗?”
我喃喃道:“噢,我并不是故意的。”
他围着我转了两圈,突然问:“你没有加入公会?”
“什么?”
“恩,小子,你有没有想过加入一个团队”,他两只肥大的手掌摩挲着,看到我一副茫然,他补充道:“就是一个象家一样的地方,你可以找到很多朋友,对,很多朋友。”
这一生,我都没有过一个朋友。
...安薇娜,她并不能说是一个朋友,在某种意义上,她已经是我灵魂的一部分。虽然,我在不断的奔跑中,试图忘记那一切,但她的影像却越来越清晰。
而如今,朋友,这个仿佛遥远而珍贵的词打动了我的心。
就这样,我被这个兽人战士拉入了他的公会。
但很遗憾,这里并不是我开始想象的那么温情,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圈子,只有我,一直在门外徘徊。
好在,兽人战士把我编进了他的战队。
在战场里,不需要朋友,只需要服从命令。
有次,兽人战士带领我们进战场前问:“在战场里,什么是最主要的?”
战友们有的说:“杀死敌人!”
有的喊:“抢占资源!”
兽人战士望着我:“DD,你说!”
我屏住呼吸,挺直背,大声道:“一**你的指挥!”
兽人战士用他肥厚的手掌使劲地拍击着我的肩,大吼:“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简直TMD是个天才!”
我知道我是一个很笨的人,但这并不妨碍我成为一个优秀的战士。
在每一场战斗中,我都是跑的最快的人。
战歌战场里,兽人战士领袖大吼:“DD,快跑!”。
我马上背着敌人的旗子,一口气不用停地直冲回自己营地。
在暴风之眼,每面旗子上都流淌着我的汗水。
我最喜欢听老大说的一句话:“1左2右,3中间。”或者是“1家2中,3拿旗”。
因为我不用多想别的,只要记住自己要做的事就成。
所以我们的队伍几乎没有失败过,一直到有一天,兽人战士离开了我们。
不知道他到了哪里?在他临走的时候,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眼角湿润。
我以为他会和我说什么特别重要的话,但最终他却是什么也没有说。
看到他转身的背影,我仿佛又回到很多年前的那个夏日,遗忘之池的湖水泛着幽光,倒影着安薇娜婀娜的身影。我知道,我又一次失去了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我想不通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为什么我喜欢的这些人不能永远和我在一起呢?但是,我不去多想,就像兽人战士爱说的一句话:很多事情就像感冒鼻塞,现在感觉不通,但总有一天会通的。
我继续留在公会队伍里,我实在不知道还可以去哪里。
队伍换了新领袖,第一次进暴风之眼,他喊的指令是:“男左女右,人妖走中间。”
我呆住了,每次我都是走中间拿旗的,但是我不是人妖......
因为我的愚钝和呆板,经常受到新领袖的嘲弄,渐渐地,在每个战场里,已几乎见不到我闪电般飞驰的背影。
我经常呆呆地守在一个据点,看着时间一点点流逝。
新领袖有一句名言:“杀人!同时别忘记剥尸体,不瞒大家,我买大鸟的钱都是剥尸体挣来的。”
于是,所有的人都冲到前面,屠杀...,是的,我们队伍的目的只有一个:杀光对方。
而我开始喜欢留在后方,看塔,看旗,看家。
这时候,我认识一个战友,他是一名猎人,也喜欢留在后方看家。
他的话很多,我感到他是一个很平和休闲的人,对于战斗的胜负,他并不在意,在整个过程中,他都在和我喋喋不休地聊他的理想,他的喜好。
他爱钓鱼,他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回到家乡,做一个超级渔夫,每天钓一马车的变异鱼。
可惜过不了多久,他也从战场里消失,不知道去了哪里。
日子变的苍白而无聊起来,我每天混迹于战场,装备越来越光鲜,但是我却不知道我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终于有一天,我累了。
四
我想起安薇娜,那个我无数个岁月里一直刻意回避,但是仍深入灵魂的名字。
有些时候,逃避不是最终途径。
骑着霜狼,我来到贫瘠之地的十字路口,广漠的土地上,一切都那么生机勃勃,远处绿洲的树影婆娑,野生动物不时在草原上奔跳穿行。
眼前的景象,仿佛多年前,而那个清澈眸子里满是浅浅笑意的白发女子,不知道是否曾回到这里。
当我走进十字路口的旅馆时,我惊异地发现,旅馆老板居然还认识我这个若干年前傻傻的小子。
“我当然记得你,你是这么多年以来住过这里,唯一不以上帝自居,每天清晨帮我去甜水绿洲跳水的孩子。”
听到他的夸奖,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正要告辞,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从柜子里摸出了一枚小小的戒指。我的目光停滞了,呼吸变得急促,这枚戒指,我记得,是安薇娜的。
旅店老板把戒指递给我,慈祥的目光突然变的幽暗起来,这让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叹了口气:“孩子,我还记得,以前经常和你一起的,是个白发的美丽小姑娘。后来,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你们突然都离开了。又过了好几年,有一天,小姑娘一个人来到这里,她看上去很疲倦很虚弱,我想,她一定受了很重的伤,或者得了很重的病。”
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我害怕听到以后发生的事情,但是又渴望知道她的讯息。
“果然,她在这里住了几天以后就去世了。......在最后的几天里,她每天都会去遗忘之池,有时会从早坐到晚,我很不放心,让店里的伙计远远跟着她。我没有敢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从她的表情里,我想,也许她在回味曾经难忘的那些时光。然后,最后的那一天,她早上临出门的时候,交给我这枚戒指。”
旅店老板陷入了哀伤的回忆:“她那天真美,肌肤似雪,仿如天使,在给我戒指的时候,她淡淡笑着说:这枚戒指是我很小时候就一直戴着的,如果有机会见到DD,请把这个交给他,告诉他,我没有找到天边的那抹彩虹,但却错过了最好的云。”
我明白她的意思,我还记得她走的那天,告诉我,她和我是不同类型的人,她喜欢的是天边绚烂的彩虹。她是一个那么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人,仿佛生命之源,怎么会死去呢?我不相信。
旅店老板擦了擦眼角:“然后,到那天黄昏后,她都没有回来,我和店里很多人都去找她,最终在遗忘之池的湖底,看到了她,她象一个美人鱼,匍匐在湖底的罅隙上,无数水泡从他发髻和衣服下缓缓升起。”
低下头,我把戒指轻轻地套在自己的小指上,这枚小巧的戒指曾经在安薇娜的拇指上,发着幽幽地光芒。
我用手抚摸着戒指的金属环,那温婉柔和的感觉,仿如安薇娜的触摸。
我回到我出生的地方,坐在冰蹄水井沿上,听风吹过峡谷的声音。
故乡的一切还是那么宁静和悠闲,那个曾经惧怕死亡的我,现在明白了,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是我们注定要去做的一件事。
比起死亡,人生还有很多更加无奈的事情。
安薇娜的触摸:27耐力,19智力,使法术治疗提高最多66点,法术伤害提高最多22点,每5秒回复11点法力。(公正徽章换取,是笔者认为外形最美的戒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