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徐军诉第九城市案》的深层分析
今天在多玩看到了关于“周徐军案”的处理结果,刚看标题的时候感到非常的高兴,毕竟是作为弱势群体的玩家对拥有强势地位的游戏运营商的一次胜利,同时也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网络游戏规范化的一次进步。 但是在看完该新闻再看其他玩家的评论时,顿时感觉心情跌入了低谷,竟然有众多的玩家支持九城对于BUG事件的武断处理方式,同时甚至有些玩家将游戏BUG与游戏外挂相提并论拿出讨论,这种缺乏理性思考和缺乏**意识的表现,不得不让人非常担心。在这里提出一些各人的看法和意见,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BUG是不是等同于外挂
我个人认为BUG是不等同于外挂的。BUG是指由于游戏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没有考虑周全,而引发的技术性失误和缺陷。而外挂是由某些单位和个人利用游戏漏洞和技术性失误,制造出相应的软件,进行非法牟利。 首先从主体上看,BUG产生和使用的主体是游戏开发商与游戏玩家,两者通过签定协议,一方提供服务,一方支付费用享受服务,双方在法律上都是合法的主体。而外挂的生产者与使用者,既没有权利进行研究和开发,又没有权利进行使用,他们的行为自始至终就是一种侵权行为。由于两者在主体上的不一样,导致了引起的法律后果也将不同。
其次从责任上看,BUG的产生来源于游戏开发商的技术漏洞,如果将网络游戏看成一款产品,那么实际上就是说该产品存在瑕疵,作为游戏开发商应当及时弥补这个漏洞,同时对产品的使用者进行补偿。从这点上看,游戏运营商的风险很大,所以一般的游戏运营商,都会在你玩该游戏时跟你签定一个霸王条款,即所谓的“最终解释权在XXXX公司”,实际上这是对于产品出现质量瑕疵时推脱责任的伏笔。由于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定性网络游戏的位置,同时没有明文规定游戏财产的合法财产地位,所以长久以来游戏运营商在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都是避重就轻,金蝉脱壳。这里可以看出,BUG产生的责任,实际上是以违约责任为主,即游戏开放商没有按约定提供高质量的在线服务和游戏使用者没有按约定规范的进行游戏的责任。但是作为外挂的开发和使用者,从一开始就是一种侵权行为,他们采取的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方式,而且游戏外挂开发者甚至在担负民事侵权责任还应当担负刑事责任,因为开发和传播外挂是一种犯罪行为。
说到这里,肯定会有人问,那么作为BUG的使用者和游戏外挂的使用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其实很简单。BUG的使用者不存在主观的侵权故意,并没有使用其他手段入侵软件本身,或者进行破坏和改编,他只是在利用现有的缺陷在牟利,该缺陷只要被禁止了, 该牟利也就随之消失。当然会有人说BUG永远都有,永远不会被禁止。我们分析问题应该只看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以及之间的本质联系,不应该把一种现象和预感作为一种定理,这样是有失偏颇的。外挂的使用者,从一开始就存在主观的侵权故意,即使游戏进行更新和补遗,他们仍然会想尽办法利用外挂改编游戏程序和进行破坏,来非法牟利。
以上所说的,就是BUG与外挂的本质区别。
二、BUG的使用者承担责任的界定:
首先声明,我并不反对9C提出的打击BUG使用和外挂使用者的决心和行动。但是这种行动本身,应该有一定的界限,不应当把一种本身应当进行的补救措施,演变成一种侵权行为。为什么我说9C的行为最终成为了一种侵权行为,因为9C采取补救游戏本身BUG的方式,是剥夺游戏用户的虚拟财产权。这种处理方式,实际上是过当的。对于使用BUG牟利这点,不光游戏玩家应当承担责任,作为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也应当承担责任。因为BUG造成的非法牟利影响了游戏内部环境的公平性,打击了游戏玩家的信心,给游戏本身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对游戏玩家进行果断的封停措施的同时,9C又对其他没有使用BUG的玩家进行了什么补偿?提出了有效的公开道歉,还是进行了实质性的虚拟利益补偿?9C没有履行自己应该承当的补偿责任,同时肆无忌惮的增加游戏玩家应该承担的责任,甚至单方面的解除合同,没收玩家投入时间和努力创造的财富,作为一个游戏玩家,我很难想象,为何有人会拍手称快?
再者,9C通过何种方式来确定玩家是否使用了BUG?这种证据是否真实有效、无懈可击?没有来自媒体发自法庭的相关证据报道,我不敢妄言。但是作为9C一惯宣称的数据保密、最终解释权,作为被定性为BUG使用者的游戏玩家来说,连观看决定自己帐号命运的证据的权利都没有,如何让人信服?作为进入21世纪的人类社会,无处不在宣扬公平、公正、公开的今天,这种行为竟然可以大行其道?还有人拍手叫好?连**的所谓外交机密都被司法机关勒令公开,一个运营网络游戏的运营商,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要装神弄鬼,遮遮掩掩?
第三、对待BUG使用者,应该区别对待,1、不应该把BUG使用者和外挂使用者画等号,原因在上面已经详细论述。2、不应该将BUG使用者全部归为一类,至少应该使用公开、透明、令人信服的方式根据影响的恶劣程度,对BUG使用者分别采取引导、劝戒、警告、处罚的办法,解决BUG带来的不利因素,营造良好的游戏环境。
也许有人又会说,哪个游戏运营商有闲功夫和技术能力这样做,你说的不现实。那么我也反问一句:有哪个服务行业敢像网络游戏运营商这样把自己的客户象斩首一样一大批一大批的赶出游戏,而且不给说法;又有哪个国家的游戏玩家象中国游戏玩家一样,支付了高昂的游戏费用,最终象落叶一样,说被扫走就被扫走,惶惶不可终日。
三、关于周案的重大意义:
周案的胜诉,可谓是对不可一世的游戏运营商当头一棒。从判决结果来看,**有力的回击了游戏运营商的所谓“最终解权”,在承认游戏公司的BUG解释权的同时,要求游戏公司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游戏玩家充分知情,这对游戏公司想要通过模糊不清的BUG解释权肆意践踏游戏玩家利益,设置了一道保护墙。因为游戏公司想要通过证据证明游戏玩家充分知晓它所谓的BUG解释,是相当困难的。
其次,**公开说明BUG产生的主要责任在于游戏开发商,而不是游戏玩家,游戏开发商在BUG产生后积极主动的弥补和补遗,才是其免除责任是基本条件。严厉制裁游戏玩家,并不是补救措施。
最后,**判决恢复游戏玩家帐号,也就是承认了游戏开发商的侵权行为,要求其恢复原状,这为虚拟财产权法律地位的确立,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是很遗憾,从判决结果来看,**并没有将周某因虚拟财产被侵犯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在内,可见游戏玩家维护本身权益的道路,仍旧任重道远。
周案给我们广大游戏玩家的启迪,不应该停留在魔兽世界这个游戏和第九城市这个公司上,而应该认真的思考如何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广大玩家本身**素质提高,才能在网络游戏行业无法可依的今天,最大限度的保护好自己。也只有像周某一样勇于保护自己的权益,才能使网络游戏立法有实质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