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百年安详的石棺一如既往
亡灵飘过这当年阵亡时的古战场
银松森林北方 阿加曼德磨坊
海那边是我永远回不去的家乡
“你在看什么。”vv又一次来到我身旁。
对于他这个问题,从来不做回答的我更加沉默,依然坐在海边望着远方。
“没错,你这样子是很酷;”vv叹了口气,“可是我们的女……”
“我总觉得海那边有着什么东西。”这一次我没有继续沉默,而是顺口说出了多年来困在我内心里的东西。
“哇!”vv跳了起来,从来都没有回答过他问题的我居然说话了,看来的确吓他一跳。带着惊奇的他也学着我的样子望着海那边,可是没多久就摇起了头,“海那边有什么东西?”
“不知道。”
“不知道你还看?"vv又一次跳了起来。
“就是不知道才看的,我就想看看有什么。”我依旧平静。
其实我从石棺里突然醒来的那一刻,我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了。前生的记忆已经几乎完全遗忘,所能留下的,就是按一点点淡淡的印象了。
也许在我死亡之前,有什么太重要的事情刺激着我,让我留着那点点印象,可是我却不知道那应该存在于我脑中的记忆是什么。
因为我是一个亡灵,一个已经忘却了过去的亡灵。
在别的亡灵的眼里,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亡灵,一个很不合群的亡灵。因为当别的亡灵聚在一起的时候,我却在别的地方愣神。
也许只有vv还能算是我的朋友——可是我却不知道他的名字。一开始我刚认识他的时候就没有问过他的名字而只是“喂喂”地叫他,后来就叫他vv了。不过他好像却很喜欢这个名字,说v是胜利的象征,vv就是双倍的胜利。——可是他的身手却不怎么高超,起码当他偷袭我的时候,最后总是他跪地求饶。——当然,在整个盗贼公会里也没几个人能打的过我。
所以说名字没有多大的意义,正像他喊我“内克罗”一样。当然,在亡灵语中,“Necro”是尸体的意思,对我来说再正确不过,可是我还是感觉对于一个亡灵来说,名字也就是叫起来顺口一些而已。
就因为平常有这个顺口的习惯,所以盗贼公会里接了什么活,我们两个一般的会一起去。我们在一起也配合了很长时间了,不能说有心意相通的本领吧,一个眼神也都明白对方的意思,而且以我们之间的了解,用“配合娴熟”来形容我们都轻了。
“走,内克罗。”vv喊着我。
忽然他又停下来叹了口气:“算了,我知道你走不快的,不催你了,我还是省点力气走路了。”然后他看了看前边,很有感触的说:“可是谁又能想到,平常这么慢的你,一旦打起来又能那么快?”
他说的是我。其实平常的时候我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懒的走路,我总感觉把精力浪费在走路上是很大的损失,而且,我觉得慢慢走路可以去想很多东西。
“我们盗贼公会里本来就都不怎么喜欢说话的,不过你也太不喜欢说话了,听你说句话比我打架能打赢你还困难。”vv一边说着,一边掏着他的耳朵——这估计还是他生前留下来的习惯,毕竟对于一个亡灵来说,掏耳朵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可是一会他又不掏了,又抱怨起来:“为什么这次任务我选择了你做为同伴?这么漫长的旅程我就要和你这样的哑巴度过?”
“是我选择了你当同伴,”我毫无感情地说,“我也不是哑巴。”
“啊!”vv好像有点受不了了。
其实他说的对,我们的旅程的确很漫长,因为我们接了个任务,目的地是那遥远的古战场。听说几白年前的阿拉希还是个环境优美资源丰富生产发达的地方,可是人类和亡灵的战争让这里变成了第二个凄凉之地。完全没有了当年的风景,所剩下的,就是满眼凄凉的白骨。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好东西,几白年前遗留在战场里的东西太多了。我们这次的任务只是去那里去找一些遗留在战场上的东西——如果真的能找到的话。
一路上vv的喋喋不休,我却没有听进去,因为我在想着自己的事情,想那些曾经发生在我身上而我自己却已经忘却了的事情。总感觉到我能想起一些什么,离那个古战场越近我越能感觉到。
难道,我也是在那个战场死亡的?
这种感觉越来越明显,我不由地加快了脚步。
“咦?你居然走快了?”vv很惊奇,可是他又很高兴,“好!这下才能快一点到达啊!”
可是他很快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他实在跟不上不断加速的我了。他走的越来越快,最后他都跑起来了,可是还是被我落下了。他喊着:“慢点!我要喘不过气来了!”
我没有停下,只是说了句:“你是亡灵,本来就不需要喘气。”
“啊!我忘了。”vv眨了眨眼,还是在我后边追着。
忽然间,我停了下来。
“喂!不要忽然停下来!”vv一个收不住脚,撞在了我的身上,我一把抓住了他。
来过,这个地方我一定来过,我有这个感觉。
古战场就在我们面前,一片凄凉。偶尔有几个白骨出现在地面上,别的地方连生物都没有。没有树,没有草,没有动物,有的只是斜插在地上的那些生锈的兵器和一片片红色的地面。我们缓慢地走着,经过那一堆堆的白骨。
“这里尸气很重呢,也就只有我们亡灵还能忍受,别的生物都忍不住了。”vv一边走一边感叹。“?内克罗!你干什么?”
是了,我的感觉!不会错!就是这里!
我能够想像的到,vv的脸上一定是很惊奇的模样,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见过我挖坑的样子——其实我也想不到我有一天会在地上挖坑。可是我能感觉的到,这地下一定埋着什么东西……
没错!是它了!一个东西被我翻了出来。
“这是什么?”vv把脸凑了过来,和我一起把它擦干净,它闪着光。
“天那!我认得!这……这是黑龙之泪!”vv大声喊着。
黑龙耐法里奥斯之泪?我把它放在我眼前。透过它的光芒,我仿佛看到了过去……
过去?啊,我想起来了……
二
明镜湖水明晃晃不荡漾
映佳人脸旁她来自天上
故事开始这地方
“盘子,你给我站住!”
我一边喊,一边追着那个坏小子。可是那个坏小子非但不站住,还把抢的我的手套举过头顶,像个战利品一样炫耀。
“来呀!菲尔雯,追我呀!追到我就给你。”那个坏小子还不依不饶。
我也记不清这是多少次了,那个坏小子一次一次从我这里抢东西。小的时候他就抢我拨浪鼓,大了更加过分,见什么抢什么,这次就又抢了我的一双手套。本来我想去摘葡萄的,可一不留神就被他把手套从我手中抢走了。没了手套我当然不会再去摘葡萄了,那又韧又硬的葡萄枝会把我的手划伤的。
盘子——那个坏小子本来有一个名字的,可是后来他感觉不够响亮,也不知道在那里看了本书——估计是在修道院里吧——说凤凰能涅磐重生,他感觉涅磐这两个字很好听,就拿过来当自己的名字了。我们也记不得这两个复杂的字,干脆我们就都叫他盘子了。也许真的很准,就他盘子之后,他就真的经常打碎盘子。
打碎盘子不关我的事,可是他却经常抢的我东西,还要把我气哭——这一次,我真的要哭了!
葡萄已经熟了,再不去摘就快坏了,可是那小子却抢走了我的手套,还怕别人看不见,举着到处炫耀。
北郡山谷的清晨雾茫茫的,路边的小草上还粘着些许露珠。河那边的葡萄园就是我今天的目标,那成熟的葡萄已经压住了枝头,快要掉下来了。也许在外人看来,也是一种很美丽的风景吧。
可是我却感觉不到什么,因为从小在北郡山谷长大的我对这一切已经太熟悉了。
而且盘子那小子还在抢着我的手套乱跑,我就更无心看风景了。本来我一个女孩家,是不应该整日乱跑的,可是那盘子实在太可恶了,每次抢了我的东西还把那放在我面前引诱我,让我不得不在后边追赶他——
今天又是这样!
更可恶的是今天我还穿的是裙子,追上他就更困难了。有着裙子的羁绊,我总是跑不快;栗色的头发还在我的眼前一甩一甩,遮挡我的视线。最最可恶的是一路上遇到别人,都还冲着我笑。看着我被欺负了,你们不帮忙就算了,还冲着我笑,都是什么人嘛……
难道又逼我使用绝招?
用吧……
每次当我追不上盘子,我就会假装出了点事情,比如今天我就可以假装被裙子拌了一下,然后顺势倒在地上,盘子一定就会很焦急的回来扶我,我就可以趁机抢回我的东西……
“哎呀!”
我倒在了地上。
如我所愿,我倒在了地上。
可是,我真的是让裙子拌倒了……
疼!
估计是膝盖摔破了,要不怎么这么疼呢?
我的眼泪都要留出来了。不,我不要哭,我不能让盘子那小子笑话我,我忍,我不哭……
可是确实很疼啊!
正当我忍不住要落泪的时候,我忽然听到一个陌生人的声音——我敢保证不是盘子那破锣一样的声音,这个声音要好听多了——“这位小姐,你没有事情吧?”
三
回到百年前和你相约的老地方
缓缓走上那座当年攻不破的古城墙
艾尔文森林旁 斯通非尔德农场
葡萄架下透过一缕一缕的阳光
我想起来了,是的,透过那黑龙之泪的光芒,我全部想起来了……
暴风城的夏天总是天气很好——可恨的就是每天的天气都这么好,也不阴阴天凉快一下。所以,我的心情不怎么好。
当然,天气太好只是心情不好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方面是——
父王又在催我结婚!
有没有搞错啊,我才十八啊,我才不想这么早结婚啊。结了婚,我就不能整天去外边玩了……那有多无聊?
再说,不就是个女人嘛,玩玩也就算了,结婚之后事情就太多了……再说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公主,那些所谓的公主我见的多了,说不定就像个什么——就像上一个公主,居然喜欢吃肉包子,我看她长的就像包子——要和那样的人过一辈子……想想就感觉恐怖!
可是,父王却说明天要再介绍个公主给我……算了,不理老头子了,我溜出去得了。
我感觉自己有当盗贼的天赋,或者说我本身就是一个盗贼型的圣骑士——虽然听起来怪怪的——可是只论在一个守备森严的地方不惊动守卫而溜走的本事,估计很多盗贼都没有我精通。
不要怀疑,我说的是事实。什么本事,多练练就都会了。
我潜出了暴风城,来到了艾尔文森林。到了这里我的心情就好多了,也不光是溜出来了,那夏日里炎热的阳光也被森林挡住了,很清爽。我深深的呼吸着——
!居然!
我的下一个瞬间,看到了一个我绝不想看到的人——
“王子殿下,请您跟我回去。”高大威猛的侍卫长北辰站在我面前,面无表情的看着我。
其实北辰这个侍卫长本来和我的关系很不错的,平常的时候也很听我的话,可是这一次当然是被父王派来找我的,我可不指望他能放我走。我打架当然也打不过他,难道我要被他带回去……看着他那毫无表情的脸,我感觉我这次是真的跑不了啦……
“好,我跟着你回去。”我垂头丧气的说着。
北辰点了点头,转身向暴风城走去。
苯!果然四肢发达的就要头脑简单!我能这么简单回去吗?
“军马啊,听我的召唤,在我的圣光的指引下……”我一边念着召唤圣骑士军马的咒语,一边盯着北辰的背影——可恨!这个咒语怎么这么长……北辰好像已经听见了,回头了,幸好我要念完了……哈哈,拜拜了,傻大个!
!怎么不出来?
虽然北辰还是那个不死不活的表情,可是我感觉他是在嘲笑我。看着他的表情,我感觉我才像个傻子。
“你念错了,第一句不是军马,应该是神圣军马。”北辰纠正我。
“啊,错了。谢谢你啊,北辰大哥。”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那我再试一试啊,神圣军马啊,听我的召唤……”
是了!马出来了!哈哈,我跑!
!没想到北辰的冲锋速度居然这么快!他一个冲锋冲到了我的身边,紧接着就伸手要拉我……不要啊……危急之时我脑子一转,大喊一声:
“缴械!”
于是北辰习惯性的缩回去手,做了一个防御的动作,而我却趁他一缩手猛一催马,就把他落下了,这下他就追不上我啦!
为什么四肢发达的就要头脑简单呢?我一边猛催马一边思考这个问题,回头看,北辰已经被我落的很远了。
成功!
不过这也只是暂时躲开了北辰的追赶,以他的本事,一定会追踪我的……好,找个他想不到的地方!去哪里呢?去赤脊山吧,他一定想像不到我会去那里的……好,决定了,去赤脊山转转!好!决定了就去!
……不过,等等,只听说过赤脊山,可是赤脊山在哪里呢?
我不由得揉着我的头发。对了,既然叫赤脊山,那我就向着有山的地方去就好了嘛!我真聪明!
唉,人聪明,没办法!
去有山的地方,去有山的地方……
等等,我好像迷路了,我怎么转到了一个山谷里?也不见人家,最可恨的是,天要黑了……没办法了,先找个草坑眯一晚上,明天再走……
幸好是夏天,晚上在野外睡觉没什么……可是蚊子真他妈的多!算了,就一晚上……
迷糊了一晚上,当我醒来的时候,天亮了。
清晨很凉爽,而且,这个山谷景色还不错啊。
不过,先找到路是正事!
昨天天黑了没注意,原来那远处居然有建筑。好!找到人了!于是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召唤出军马,迅速催马跑去。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这里?
我敢肯定我没有来过这里,可是我感觉到我对这里又很熟悉。这么一种特别的感觉困扰着我,我越来越迷惑。我不由得下了马,缓缓地走着。
苯!找个人问下不就得了嘛!
我一拍脑袋,为刚才的傻瓜举动感觉到不好意思。现在最重要的是找个人问问……
好,前边有两个人,啊,好像还在追逐着。那个小姑娘,就是你了!我走上前去……
可是正当我准备拦住她的时候,她居然一下子摔到地上了!啊,估计是没见过我这样帅的男人,为我而倾倒了吧!好,清理一下嗓子,选择自认为比较好听的嗓音,然后很有礼貌地对她说:“这位小姐,你没有事情吧?”
四
回音山上你的笑声是否还在响
十八岁的王爱上北郡调皮小姑娘
谁煮的南瓜汤 公主也比不上
这首歌唱百年百年前她为我唱
这是谁的声音?
我从小在北郡长大,这里的人的声音我都熟悉,可是,这分明是个陌生人的声音啊。不管疼痛的膝盖,我抬起头来——
眼前的人让我忘记了膝盖的疼痛,我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陌生人看我笑了,也很友好地笑了,不过这个表情让他显得更滑稽了。他笑了笑,说:“小姐,我知道我很帅,你的笑容也很漂亮……”
“哈哈哈哈!……”我不由地笑出声来,指着他的头上:“你,你的头上……”
“我的头上?”他很困惑地用手在头上拍了拍,随着他的手落下来一些草——“啊!”他叫着跳了起来。
看着他滑稽的模样,我忘记了膝盖的疼痛,站了起来,帮他把身上的草打落。他看着我,忽然说:“对嘛,你这样才好看嘛。小姑娘,在我的表演下,现在不想哭了吧……”
啊,原来他为了逗我开心而装滑稽?我的心里忽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竟然不再敢直视他的目光,不由得低了低头,说:“谢谢啊……”
“不用谢他,我看他没安什么好心。”
盘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我的身边,用一种敌视的目光看着那个陌生人,那阴沉沉的表情我从来没有在他的脸上见过,竟然让我有了一点害怕的感觉。我再看看那个陌生人,那个陌生人还是那种懒懒的笑容。我拉拉盘子的衣服:“盘子,你说什么啊,我看他是好人。”
“你太天真了,菲尔雯。你看看他,分明不是我们这里的人,而且他穿的衣服,跟我们穿的都不一样,可是明显的看着材料就很好,说明他很有钱。可是,一个有钱的人跑到我们北郡山谷来干什么?而且你看他眼睛里有血丝,分明是睡觉没有睡好,一个有钱的人连睡觉都睡不好,这可能吗?只有唯一的可能,那就是——”盘子用一种很敌对的目光看着陌生人,加重了声音:“你是个通缉犯!”
陌生人一边眨眼一边听着,渐渐地脸上有了一种惊异的表情,当盘子大声说出“你是一个通缉犯”的时候,我明显可以看出他的脸抽动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就换上了那种懒懒的笑容,然后居然鼓起掌来,一边鼓掌一边还说着:“盘子先生,我真佩服你,你的推理能力真强,我想你可以当我们国家的侦探队长了。不过——”他盯着盘子的眼睛,缓缓地说:“很可惜,你的推理是错误的。”
“哼!抵赖!”盘子恶狠狠地来了一句。
“啊哈!我没有什么好抵赖的,不要不相信别人啊!”陌生人一边笑一边说着,忽然他扭头看着我的眼睛:“菲尔雯小姐,您相信我吗?”
我?他看着我?我的心里一片混乱。我鼓起勇气,看向他的眼睛,他的目光很友善。有着这么友善的目光的人怎么可能是通缉犯呢?我不由得脱口而出:“我相信你!”
“菲尔雯!”盘子重重跺了跺脚。
陌生人向我欠了欠身,然后还是盯着我的眼睛:“菲尔雯小姐,很感谢您对在下的信任,不过,做为一个能让您相信的人,能向您讨个早饭吗?”
啊,原来他还没有吃饭?当然了,天刚亮不久,还是早上啊。我们北郡一向好客,别说一顿早饭,就是住下来也没什么的。我很爽快的答应了他,拉着他的袖子:“跟我来……”
啪!盘子打掉了我的手,大声对我喊着:“菲尔雯,你太天真了!你怎么能相信一个陌生人呢!你知道他……”
“不用你管!”我冲着盘子喊,再看向陌生人,陌生人向我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耸肩。看着盘子那模样,我不由得有了一股气,伸手推了他一下,再次拉住陌生人的手,“走!”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向我的家里。那个陌生人还说着:“抱歉啊,盘子先生,我先走了……”
也不知道盘子干什么了,反正我是一直拉着陌生人的手,一直把他拉到了家里。我指着凳子,“你先坐下吧,我去……”啊!我反应了过来,我居然拉着一个陌生人的手,一直把他拉到了家里?……
再看向陌生人,他对我很友善地笑了笑。我感觉到脸上有点发烫,不由得低下了头……啊,对了,陌生人还饿着,我去做饭!
当我端着南瓜汤放到他的面前的时候,他居然一把抢过去就喝了。看着他那狼吞虎咽的样子,我不禁扑哧一声笑出声音来,他这样吃饭的样子还真是可爱啊……
看着他很快就吃完了这一碗,连嘴也不抹就说着:“真好吃,菲尔雯小姐,你煮的南瓜汤,公主也比不上……”
“哈!有这么好吃吗?你是真饿了吧,我再给你去装一碗……”我拿起碗,忽然想到一件事情,然后用很轻悄的语气对他说:“对了,以后不要叫我小姐什么的了,你喊我菲尔雯吧,叫我雯雯也可以。”
“好,菲尔雯,谢谢了,你说对了,我真饿了,我两顿饭没吃了,请你再……”
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了盘子的声音:
“就是那小子!”
五
水晶湖水倒映月光照亮
归乡的路怕你迷失方向
情歌总是这么唱
在听到盘子的声音前,我一直感觉到很舒服。
原来我这是来到了北郡了。早听说过这个地方了,不过还是第一次来。那个叫菲尔雯的小姑娘还真是纯洁啊,随便说点什么就相信了。啊哈,看起来长的还很漂亮呢,原来北郡这种地方也能出点人啊。不过毕竟还是小地方的人啊,这小姑娘,稍微用点手段她就乖乖听话了,真轻松……可是那个叫盘子的还很不简单呢,居然有点眼光,居然,居然看出来我像个……像个“通缉犯”!
被北辰追赶的我,勉强也算个“通缉犯”吧!哈!
幸好有个小姑娘菲尔雯在,还能吃点东西。昨天晚上就没有吃东西,我感觉到是真饿了。吃了一碗,根本没有什么感觉,菲尔雯正要再给装一碗的时候,我就听到了盘子的声音:
“就是那小子!”
回头一看,两个人正站在门口。前边的的是盘子,正用手指着我,后边是一个止高气昂的胖子……不过,我怎么看起来那个胖子有点眼熟?
“啊!队长大人!”菲尔雯冲上去拉住了那个胖子的衣服,手里的碗没有抓紧掉在了地上,“啪”地一声摔碎了。可是她没有管那个碗,而是焦急地说着:“不是,这里没有什么事情,请您回去……”
可是那个胖子根本没有看菲尔雯,只是盯着我看,忽然之间,他的脸上出现了一种惊奇而又诚惶诚恐的表情,以一种和他那肥胖的身体绝不相趁的速度冲到我的面前,看样子居然想给我跪下!
啊!我想起来了。
我想起来那胖子是谁了,也不怪我的记忆力,以前我看到他的时候,他还没有这么胖的。
胖子以前也在暴风城当过卫兵的,我以前也见过他几次,不过后来不见了,估计是调到别的地方去了。从刚才菲尔雯对他的称呼来看,他现在是北郡的守卫队长了?也难怪他那奇怪的举动,他当然是认识我的!
在这里遇上个认识我的是福是祸我也搞不清楚,但是最重要的是,不能让他喊出我的身份来。看着他的模样,我赶快搂住了他的肩膀,用力把他拉出了屋子。一边走一边还大声喊着:“啊!肥肥队长啊!好久不见了,来,我们外边说说话……”看着他的脸上更加诚惶诚恐的模样,我凑在他的耳朵边小声说:“你不要说话。”
胖子很机械地点着头,被我搂着一直出了屋子。我回头对着菲尔雯笑了笑,菲尔雯还是那种不知所措的样子。我又对盘子笑了笑,盘子更加的不知所措。
和胖子到了一个四周无人的地方,我放开了他。他看着我,想说什么又不敢说。看着他的模样,我恍然大悟,一挥手:“你有什么就说吧。对了,别跪下。”
胖子抹了抹头上的汗,小声说着:“王子殿下,您怎么会来这里……也不通知小人一下,让小人也能…… ”“不!我来到这里是微服私访了,就是来看看你管辖的地方怎么样。”我打断了他的话。胖子听了我的话,那胖脸抽了一下,我就当没看见接着说:“不过你管的还不错啊,人们过的很好啊……”听着我的话,胖子脸上露了些笑容,我还是当没看见接着说:“不过有一个人,好像叫盘子是吧……”“啊!那小子啊!我也早就看他不顺眼了,我这就去把他抓起来……”胖子咬牙切齿地说。“不!”我挥手打断了他的话:“我是看他不错,很有脑子,应该很有前途。”
听了我的话,胖子脸上神色一变,那吃惊的模样,嘴大地好像能塞下一个鸡蛋。不过他很快就堆上了一种笑容,带有崇敬的语气对我说:“王子殿下,您的眼光真准,盘子的确在修道院里看了很多书,比我懂的多,留在我们北郡这个小地方真是可惜了,能让王子殿下看上,是他的福气……”
“好了。”我打断了他恭维的话,“没事了你先走吧,要是有人问起我来,你就说……就说我是一个游侠,和你是在暴风城认识的。”
“那属下就告退了。”胖子向我行了个礼,转身要走。忽然他又像想起来什么似的,面带惊喜地说:“谢王子殿下赐名,以后属下的名字就叫做小肥肥了。”
胖子走了,可是他最后那句话让我摸不到头脑。我转身一边向屋里走去,一边想着刚才的话。啊!想起来了,我一开始喊了他一句“肥肥队长”,这胖子,居然……
没想到还能碰这样的人,我真是哭笑不得。我一边摇着头一边走进屋子,不出所料,面前还是2个人惊奇地看着我。我微微一笑,对他们说:“怎么啦?这么吃惊?”
“你,你究竟是干什么的?”盘子用一种很警惕的目光看着我:“平时那个耀武扬威的队长都对你那么客气,好像还有点怕你,难道你是……”
“唉!~~~”我叹了口气,“好了,我也不隐瞒你们了,其实其实我的真实身份,我是一个游侠!”
看着菲尔雯,她像是立即相信了我的话;可是看着盘子,脸上分明写着“不信”个字。
“人类怎么会有游侠呢?”盘子自言自语。然后一边喃喃地说着,一边慢慢地走出了屋子。于是一会就只有菲尔雯看着我了。
我冲着她笑着,她像是有点害羞般地低下了头。忽然她像发现了什么,“啊!”她拍了拍脑袋,“对了,你还没有吃饱吧,我再去给你端……”
看着她飞一般地出了屋子,我就想笑。这小姑娘,还真纯洁天真啊……不过,和她在一起的确很轻松啊,不用多动脑子去想一些复杂的事情……
等到我再次喝完了她端上来的南瓜汤,她也把刚才打碎的碗收拾干净了。我抹了抹嘴,刚要说点什么,她却忽然走到我面前,像是鼓足了勇气一样看着我的眼睛:“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啊,终于……其实问我的名字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算了,编个什么名字呢?啊,对了,我暗中一笑,很严肃地对她说:“菲尔雯,记住了,我的名字是,盗了拿钱。”
“什么啊!你骗人!怎么会有这样的名字?”她撅起了嘴。
“其实也不是啦。你知道啊,我是一个游侠,我也经常去劫富济贫啊,不过就是不伤害人,只拿钱。所以,他们都喊我,盗了拿钱。”
“啊!”她一种恍然大悟的样子,不过很快就又问我:“那你的真正的名字是什么呢?”
“真正的名字……”我装做很深沉的样子,然后故意叹了口气:“唉~~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往事总是不堪回首,过去的悲痛我已经完全忘却了。现在我能记得的就是……”
“算了算了。”她冲上了捂住了我的嘴,一双眼睛里还带着点泪光:“不要回忆了,我以后就叫你拿钱了。”
我友善地向她笑了笑,她也笑了。哈哈,这小姑娘,真好骗!
待得一切都收拾好了之后,我忽然不知道干什么了。本来要去赤脊山的,结果迷了路绕到了北郡。当然,本来就只想躲开北辰的跟踪,哪里都一样,说不定北郡更安全。饭也吃了,肚子也饱了,还有什么事呢?我总不能坐在这里和菲尔雯对着看吧!
干脆我直接问菲尔雯得了。“对了,菲尔雯,既然我打扰了你这么久,也要补偿一下吧,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有什么事情呢……”她斜着脑袋想着,忽然想起了什么:“对啊,我的葡萄还没收呢!”
虽然我以前没有做过收葡萄这样的工作,但这不代表我就不能做了。菲尔雯兴冲冲地带着我去收葡萄,说是收葡萄,更多的是她在干活而我在一边看。若说有哪里用到我的地方,那就是某些高的地方我更容易够到罢了。
真是轻松呢。其实说起来,这样的生活真的很轻松,不需要考虑什么,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美丽的景色,还有一个算起来长的也是比较漂亮的女孩一边陪着,我简直要爱上这样的生活了。唉,看以前我在暴风城里待的!
收葡萄也是很快的——起码我认为很快的,在这么轻松的生活里,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的。——当最后一串成熟的葡萄也躺在木桶里之后,菲尔雯摘下了手套,拍着身上的尘土,长出了一口气:“嘘……好了,都完了,剩下的就是等人来拉了。”忽然,她像想起来什么似的,脸上有了一种很害怕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问我:“拿钱,你……你是不是要走了啊……”
走?说实话,我的心中也是一片迷茫。我还能去哪里?反正我是跑出来的。好,就暂时先跟着她吧。想到这里,我很轻松地说着:“我也没什么要去的地方啊,菲尔雯,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能不能再打扰你几天?”
“当然当然!”她马上就灿烂地笑了,那笑容还真是漂亮,“也不要说什么打扰,我们是朋友啊,你想住就住下啦……”忽然,她想起了什么,脸上一红,转身走出了葡萄圆。我一边摇头一边笑着,于是跟着她了。
“我要去镇上送葡萄订货单了,你去吗?”她忽然回过头来,用充满希望的目光看着我。在得到了我肯定的答复之后,她像个小姑娘一样高兴着唱起了歌——哦,对了,她本来就是个小姑娘嘛!
“神圣军马啊,听我的召唤……”这次我没有念错,把马招了出来。菲尔雯惊奇地看着我,我骑在马上向她一招手,她小心翼翼地问:“我……我可以上去?”我点着头,伏身一抱她的腰,一使劲把她抱上了马。好!幸好她身材苗条,要是那长得像包子的公主,估计能把我压下马去……
“小心抓住了,我们走!”我意气风发地一提马缰绳,马立了一下,嘶叫了一声,然后就撒着欢跑了起来。看不见怀中菲尔雯的表情,不过能闻见她那身上淡淡的清香,这让我更加地心旷神怡意气风发。闪金镇啊,这我可认得,不会再跑错路了!
久不来闪金镇了,不过还是比较熟的地方。陪着菲尔雯去交了订货单,天色也晚了,看样子是回不去北郡了,于是来到了狮王之傲旅店。旅店老板也是熟人了——当然他不知道我的身份,这都是我没事经常跑出来的功劳。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只知道大家都叫他狼。传说中他有狼一样的耳朵可以听清杂乱中每个人的声音,也能在关键的时候用像狼一样的目光盯着你让你不寒而栗,更主要的是,他的表现的确像个标准色狼!
“哈!这么漂亮的小姐,是什么风将您带来到了我们的小店?您可真来对了!我们的旅店是整个艾尔文森林最棒的,就连暴风城里的都比不上……穿过茂密的艾尔文森林,来到了狮王之傲旅店,您将得到最好的服务与休息……”
看着狼根本没有住嘴的意思,我上前一步,挡在了他和菲尔雯之间,拍着他的肩膀:“狼啊狼,别丢人了。”
“哈!怎么是丢人呢?这么漂亮的小姐,多赞美几句不过分吧!……啊,不说了不说了,里边请,里边请!”
如果是冬天,吃了晚饭烤着火在旅店的大厅里与各种各样的人一起瞎聊的确是一种享受;可是现在是夏天,吃了饭要是再一起烤火那就是笨蛋了。狼的这个旅店也不怎么凉快,还自称是最好的呢!看着菲尔雯也有点难受的样子,我向她一笑:“走,出去逛逛?”
水晶湖边真的很凉快——起码比那个狼自称最好的旅店凉快。菲尔雯坐在湖边的石阶上,用手拨着水,忽然叹了一口气。
这次轮到我吃惊了,因为我实在想不到菲尔雯这样的人也会叹气的。在我的印象里,菲尔雯这样的人一直是很开心的,没有事情是能让她放在心上的,让我相信菲尔雯这样的人会叹气,比让我相信狼不再和女人搭讪更困难一些。
可是她真的叹气了,我很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一边掏着自己的耳朵一边苦笑着对她说:“我没有听错吧,你……你居然在叹气?”
“是啊,”她幽幽地说着:“我又做这样的梦了,我真是……”
“什么?你认为你在做梦?”我张大了嘴巴。
“是啊……我一直在做的梦……总有一天,会有一个很帅很帅的白马王子来到我的身边,抱着我骑着一匹神气的马,离开了北郡……夜深了,白日梦也该醒了吧……”她盯着那月光照亮的湖面,喃喃地说着……
看着她幽怨的模样,我不由得一阵激动,冲上去把她搂在怀里,把嘴凑到她的耳边轻轻地说:
“没有,你不是在做梦,我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