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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区提儿之手联盟公会<天堂之令>之MT"暗夜凤舞"是如何做团长!

时间:2007-06-18 09:33 作者:上衫理子 手机订阅 参与评论(0) 【投稿】
文 章
摘 要
借己遇谈中国网络游戏环境
我一直相信一句话:正义是会战胜邪恶的 ,努力是会得到的回报的!
可是在今天,我终于彻底对中国的游戏环境感到绝望!彻底想放弃这个曾经让我痴迷的世界!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7年6月16日,也就是今天下午,我参加了一个mc的金团,团长叫"暗夜凤舞".是本服"天堂之令"公会的一名战士.老1到老4 全程dps我排第一,这并不能说明我比别人强, 只能说明我比别人认真!当然我的装备应该说是比较环保,t1也就2件 项链是黑龙妹妹的 然后最差的是武器 :主手是 zug的祖利安切割者单手剑,副手是40极任务剑-征服者之剑.老4出了个匕首 8个贼中 我武器最差 团长说 我必须消费 不然T 我解释说 我是战斗剑贼 天赋也是剑天赋 只消费剑和T1装备 可是团长不同意 说:不消费就T 最后一次问你 到底买不买?! 不买就自己离团!我回答说:我不消费匕首 我是剑贼,如果到最后我没有消费记录 你可以不分我金 但是我绝对不会买我不需要的东西!你如果要踢 随便你,但是我绝对不会自己离团!随后 就看到左下方出现一排系统提示:你已经被移除这个团队!....
我不想和大家去讨论这件事 到底是谁对谁错,我发此贴目的,只想谈谈自己的感触!
对于今天发生的这件事,我觉得应该从2个角度去想:
做为我来讲,我是一名消费者,当然希望能够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可是不想要的东西,我不喜欢别人强迫我去买,我相信每个消费者都会这么想.
作为一名团长,要率领一支野队 打完整个MC 要忙这忙那的 要组人 要分队伍 要分怪指挥 还要分装备 算钱 确实很累.我能够理解做团长的辛苦.但是仅仅因为这样,就可以为所欲为,就可以随便踢人 你觉得这样做 妥当吗?或者说你觉得这样做值得吗?没错 !你是团长,你有权利把我踢出团队,但是请你记住 就算你把我踢了,你也没有权利来强迫我做我不喜欢做的事 !对我个人而言 最多就浪费一个进度 这点没什么!而你 有没有想过 :当你把我踢了的同时,你又得到了什么?或者说失去了什么?我相信你得到的不是同伴的信任, 也不是朋友的支持 ,相信认识你的人 都会对你"刮目相看"!
能为了虚拟的网络游戏里的财产而被其左右了自己 你认为这样做值得吗?
我真的为你感到可惜,一个游戏竟然能湮灭一个人的灵魂!
令我更加感到绝望和悲凉的是 40个人的团队 没有一个人能够站出来为我说句话 这才是令我最伤心的地方 我伤心的不是我被踢出团队浪费进度 也不是团长的所做所为 我只是伤心 中国这样的游戏环境! 
也许我会继续玩下去 因为我还有很多朋友 也许我会带着伤心和绝望离开 因为 我真的不想再这样的游戏环境中 继续 过着不开心的日子,也许魔兽世界不会改变中国的游戏环境 或者说中国的游戏环境根本没办法改变....

一个绝望的魔兽世界玩家 5区提尔之手 上衫理子 人类盗贼

ps:谢谢大家能够看完我的贴子,也许我说的不对,也许你和我有着一样的感触 ,但是无论怎样,请大家一定不要被游戏左右自己 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原则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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