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暴风城,我们想起联盟.
暴风城就是暴风城,它矜持、高贵的保留着欧洲的品质;它是联盟的城市,但绝对不是水上的浮萍。它稳如磐石,却又和风细雨,没有古典的音乐却依然玉树临风,而联盟的精神让它生机无限.在大街上跳舞,不再有战斗的号角;在酒馆里喝酒,不再有战争的残酷;因为古雅是它的血脉,只允许你浅吟低唱.
恋上暴风城
最喜欢的事,就是让自己在城市里迷路.虽然总让人笑成白痴.
要让自己迷失,在熟悉的城市里,还真不容易.护城河把暴风城分成六块,东面的中心是旧城广场,下面的中心就是巫师圣殿。沿着河岸向北就是光明大教堂,古老的建筑让人流连忘返,每天走来走去,不是被别人看就是看别人,乐趣无穷.
沿着石子路,窄窄的街道,灰色的路面,马蹄带来一阵阵空空的声音,仿佛又回到了中世纪.这样走着,我无意间想起温德索尔元帅.这个名字实在响亮,至少我这么认为.
我热爱着暴风城,可以悠闲地走走坐坐.石子街道,酒馆,旅店,古董店..突然想起曾说过的一句话"杀最恨的部落,穿最好的衣服,骑最骏的马,泡最美的女人",我的装备一天比一天好,钱包一天比一天瘪,心情却一天比一天舒畅~
暴风创城堡,因为第一眼的仰慕.
第一次来到暴风城,是一个下午.
当走到英雄谷时,我不禁感叹城堡的雄伟..
朋友在前面着急的问:"怎么还不走?在干嘛?"
我问:"这算不算是我们-比较大的城市?"
朋友一边催我一边在骂着我白痴.
我想,这样的城堡走马观花也要一天吧?我依然这么白痴的想着.
城堡的门口由英雄的雕像守卫着,雕像下是真正的卫兵,英俊,高大,穿着银所的盔甲,面无表情,他们如刀刻般的面孔始终严肃.
我对它的仰慕从第一眼就产生了,于是当天我跑遍了暴风城所有的地方.我虽然不认识英雄雕像的人物,那时候甚至不能分辨他们的种族,可依然浮想联翩,想他们一定有很多的故事,或激昂,或悲壮,也许有关爱情
许多孤儿在街上快乐的奔跑,无忧无虑的表情我为旅途中看到的每一个细节感动.
从小就喜欢英雄,和所有的小孩子一样.也希望将来的自己也是一位伟大的英雄.何况这样一个有英雄,有故事况雄伟庄立的城堡,造是看一眼就能弃之脑后的?
石子路遍布城市的各个角落,想象秋天的时候一定是黄叶遍地.
温德索尔元帅——因为瞬间落泪
终于到了六十级,在城门于温德索尔元帅会合
信任,前进,揭露,撕杀,倒下..
正如他所说的,带着公正于裁决,他回来了.终结了女公爵黑暗的统治。然而他却倒下.那一刻,我感动.
读过了无数的英雄故事,看了许多舍生取义的气概,在每一次后仍然感动.
我们缺少这样的英雄,我们不够团结。因此我们不能抵御部落一次又一次的进攻。
我们在副本里为了装备不欢而散,头破血流,而没把我们英雄的血洒在战场上。
那一时刻,我为我们的卑劣感到羞愧。在无数次的组队后,我讨厌了团队活动,正因为总是有某些人,贪婪,自私的表现,让我对团队失去了信心,有人说。WOW不是一个人的游戏。需要团队的整体配合和默契,我们常常只想着个人的利益,却忘记了在团队中的责任和对队友的信任,这违背了WOW的精神。让我们自醒,反思,以温德索尔之血,以英雄之名。装备不能征服全世界,人格的魅力却能让人尊敬。
只有那样,我们才能所向无敌,铁蹄之下神灵俯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