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六十公里后,还能走多远

时间:2006-04-24 14:21 作者:雁寒翩 手机订阅 参与评论(0) 【投稿】
文 章
摘 要
唉我太感动了。 自己就是个骑士 从来没有这种感动

2005年秋天的某一天,魔兽世界二区轻风之语,一个一级的骑士雁寒翩出现在北郡修道院,开始了她的魔兽生涯,也开始了我的第一个网游之旅。选择骑士的原因很简单,对于酷爱西方玄幻文学,酷爱暗黑破坏神的我来说,骑士是不二的选择。


至今为止,我还是很怀念那段在北郡的日子,那些可爱的小怪物从来不会主动攻击,我可以安心地站在一个怪的旁边打另一个怪。可惜美好的日子总是很短暂,在北郡打了两天怪之后,我升到了五级(你们得体谅一个小白用两天时间完成北郡的任务,找到任务地点,对这个小白来说,都是异常艰巨的任务)。当北郡里那个貌似和蔼的大叔看到一个五级的圣骑士还赖在这里不误正业时,终于下了逐客令,要我去闪金镇报道。


接到任务后,我开始后悔,后悔为什么没好好听听NPC大叔是怎么说的,只知道去闪金,可那地方在哪啊??吃一堑,长一智,从那以后,我吸取教训,每次接任务时,都会用笔认真地在纸上记录下任务提要。至于会看任务日志,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五级时的傻骑士可没这么多心眼,只能站在北郡发呆。直到现在,站在游戏里发呆慢慢成了一种习惯。看着忙忙碌碌跑来跑去的玩家们,突然看到了一个六级的术士;纤***。六级啊,多高的级别,她一定知道闪金镇在哪儿。于是,我很有礼貌地问她知不知道闪金镇在哪儿?她看看我,也发了一会儿呆,说:“我也不知道,不过,一会儿我的朋友过来带我过去,你跟我们走吧。”就这样,我认识了游戏里的第一个朋友。


过了一会儿,一个骑着马,60级神一般的精灵盗贼出现在我们面前,暗刺蔷薇。对于五级的人来说,60级就是神一般的存在。这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暗夜精灵,第一个60级的人,第一个骑马的人,第一个……总之,很多第一个。在这个六十级的神仙人物的虎屁股后面,傻骑士雁寒翩结束了魔兽世界旅途的前五公里,神气活现,洋洋得意地来到了闪金镇。


带我们到闪金镇后,蔷薇姐姐说:“从这里往北就是暴风城,人类的主城,我要下副本去了!"然后骑上她那漂亮的大老虎,绝尘而去。我咽着口水,看到那头大老虎,想着,等我有钱了,也去买一头……不,买两头,一头骑,一头牵着,累了时换。


然后,然后,然后我和纤***站在闪金镇的路口发呆,然后纤***说:“要不,我们先去暴风城看看?”


“好!"我雀跃着,“我们往北走吧。那边就是暴风城!"


然后,然后两个人继续发呆,发了一会儿呆之后,两个人不约而同地问:“哪边是北?”


从那以后,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那名著名的俗语:找不到北。其实“找不到北”的真正含义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就是真的找不到北的意思。


再然后,六级的小术士和五级的小骑士在艾尔文森林里努力地找着北,找着找着,看到前方出现一个石头堡垒,“快到了吧?”六级的小术士安慰五级的小骑士,“也许过了那堡垒就是暴风城了!"当然事情不会如这两个小家伙想得那么简单,过了那个石头堡垒,就是一望无际的金色草原,真好看啊,当我刚想写首诗,庆祝我们无畏的冒险精神发现一片新大陆时,一只十二级的秃鹫恶狠狠地向我们冲过来,六级的术士转身就跑,五级的骑士还妄图抵挡一下,不过不管怎么样,两个人死得一样惨。就这样,两个人在寻找暴风城的过程中,发现了西部荒野。


当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后来,跋山涉水、狼狈不堪的两个家伙终于看到了传说中的暴风城。当“发现暴风城“的字样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时,那宏伟的音乐也响起来了,看到那壮观的城市,我真是激动极了,高兴地在桥上跳来跳去,然后掉到了河里。


当然,乐极生悲不应该仅仅是这个意思。当我好不容易从河里爬出来,来不急晾晾衣服,就兴奋地窜进了贸易区,跟所有能对话的NPC聊天,进入每一个能进去的房子,就像刘姥姥初进大观园那样。然后,我们又莫名其妙地走到了另一个区,然后,我们又莫名其妙地发现了又一个区,最后,我们迷路了。最初的兴奋劲儿过去之后,我们开始沮丧地寻找出口,寻找回闪金镇的路。当然,你是不能指望一个在百货公司买东西时都能迷路的人带路的,当纤***明白了我是一个进了新世界百货,找不到屈臣氏专卖区;找到屈臣氏专卖区,又找不到新世界的大门(无论去几次都是这样);在百货公司里看上一件衣服,一定要马上买下来,否则很难再找到回来的路的人时。她彻底放弃了依靠我的打算,开始自力更生,就这样,两个人在暴风城里懵懵懂懂地转了很久。显然,飘飘的方向感很好,(相对于我而言,)将近一小时后,我们终于找到了暴风城的大门,在大门口,看到了一个六十二级的精英NPC,头像四周的带着花边。那时还不知道那是精英的意思,只是在想:是不是到了六十级,头像上都有这么一圈金色的花边?


这样,我们回到了闪金镇开始跌跌撞撞地做任务,由于不熟悉任务,所以一次次去法戈弟矿洞,打金砂,去那;打热蜡烛,再去那;哦,还要打项链,还要去那。。我想,那些可怜的狗头人矿工们一定郁闷死了,我们一次次去打他们,我们不烦,他们都烦死了。一个小术士,带着她的小鬼,后边一个小骑士像个尾巴一样跟着她。正常来讲,应该是骑士在前面,至少在小说里都是这样。光明勇敢英凯…哦……漂亮的骑士,身后跟着一位长裙飘飘、温柔可人的美女术士。可是,凡事到了中国都要有中国特色,如果在游戏里也像小说中一样,那我可能把纤***带到任何一个地方,但基本上不可能是我们要做任务的地方。这就是残酷的现实,虽然有违玩游戏的初衷,可现实的我还是宁可跟在布衣后边去找做任务的地点。或者跟在任何一个跟我组队的玩家后面。。


闪金镇河边的鱼人真让人讨厌,成群结队地往上冲,为了几个鳞片,我和飘飘一次又一次英勇地像个真正的小说里的骑士那样死掉,当然没有漂亮的妹妹……不……英俊的哥哥为我们的战死沙场伤心哭泣,如果有的话,我还会觉得死得其所一点儿。死了几次之后,鳞片的任务还凑不齐,这时,飘飘说,“等我找个人过来帮我们!"当我们再次死掉,变成灵魂往尸体方向跑时,电脑屏幕上突然出现一个提示框:金刚巴依要复活你,接受吗?


这是我在游戏中第一次被别人复活,我点了接受,看到了魔兽生涯中第一个六十级的圣骑士:金刚巴依,穿着傻傻的金甲。现在我才知道那是骑士的职业套装——光铸,现在满艾泽拉斯大陆的满级骑士们都兴高采烈地穿着傻光铸到处跑,那时还算是稀罕货吧?


见到了巴依大哥,我才算真正见到了六十级的战斗力,只见巴依大哥勇敢地冲进鱼群,把鱼人们聚到一块儿,然后放一股火(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奉献),再然后……我就懂得了真正的在烈火中永生是什么意思。那群貌似嚣张的鱼人在火光中纷纷嚎叫着倒下,那个傻光铸似乎很靠得住地屹立不倒。最后,我和飘飘如饿虎扑食般扑向尸群,瓜分着巴依大哥的战利品,当时只恨自己的包小,不能装更多的东西。从那以后,每次巴依哥哥带我们或我做任务,包总是满满的,呵呵。


热心的巴依大哥帮我们清了所有闪金的任务,然后对我们说,带你们去西荒吧。然后,他似乎发现小骑士已经十二级了,多了句嘴:“你做职业任务了吗?”


“什么职业任务?”我反问道。


巴依大哥愣住了,愣了半天,只说了一句:“跟我来!"


跟在巴依大哥身后,我顺利地跑到了暴风城,顺利地来到光明大教堂,顺利地找到给任务的NPC,然后巴依大哥对我说,以后就在这学技能。


然后巴依大哥又带我去做职业任务,做完第一步之后,他说回去交,然后接了再来。我看着巴依身上的傻光铸,说:“我不认路!"


这个结果似乎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又任劳任怨地带我回去交任务,然后又带我往回跑,当时,跟在老骑士后面的小骑士想:“还要去哪啊?任务不是做完了吗?”老骑士带着小骑士回到那个岛上,指着一具疑似尸体的NPC对我说,“复活他!"


“不会复活!"我很干脆地回答。


“没给你任务物品吗?”


“没有啊!"


“……”这回巴依大哥真得傻了,变得和他的傻光铸一样傻,愣了好久,“你没接那个接下来的任务?”


“哦?还有任务呐??”


在巴依大哥看我的错愕的眼神中,我终于明白,我不是小白,我是小白中的极品,就是极品小白!


就这样,第一个职业任务在巴依大哥的错愕之中,终于很不容易地做完了。后来,巴依大哥带我做二十级的职业任务时,站在NPC面前,说话简单干脆,“把所有能接的任务都接了!"这样,就能确保我能接到他要带我做的那个任务。


到了西荒,巴依大哥扔下一句:“你们快点升到十六级,我带你们下死矿!"就走了。不过,显然我们并不领情,因为我们跟本不知道死矿是个什么地方。


在西荒,经常能看到等级高的玩家跑来跑去,一天,看到一位酷酷的姐姐骑在地狱马上从我们身边跑过去,我和飘飘都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我对飘飘说:“等我四十级了,就骑那个马。”飘飘答到:“比老虎好看多了,我也要骑这个马!"然后,两个小家伙就开始憧憬双双骑上地狱战马的情景。当然,飘飘能骑到这个马,因为那就是术士的地狱战马。但对于一个骑士来说,想骑这个马就是痴人说梦。有时,还会看到有的玩家骑在被单马上呼啸而过。我会和飘飘大笑一阵儿,笑话居然会有玩家这么没眼光,骑着这么难看的被单马,居然还好意思出来晃……


很显然,那时十来级的傻骑士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这只能怪金刚巴依,这个六十的老骑士从来不在我们面前骑马,这大概是他的一种体贴吧?所以,我不知道被我们贬的一无是处的被单马其实就是骑士专属的马。如果巴依哥哥能在我们面前召出他的被单马,也许我会反应过来,为什么骑着被单马的都是骑士,或者能早点知道那个傻光铸套装是骑士的职业套装,我也许会放弃这个心目中光辉却已经被暴雪糟蹋的一无是处的职业。


往后的日子变得平淡了,飘飘上线的时间多,升级的速度明显变快了,我开始追不上她了,只能自己练,或者跟一些别的人组队。不久之后我打到了魔兽生涯中第一件绿装,那是西荒的傀儡慷慨赠送的一个链甲腰带。当拣起这个绿装时,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幸运地被一万吨钞票砸扁了脑袋。依据暗黑破坏神的逻辑,绿色装备是最好的套装。所以,当穿上这个腰带时,我激动不已,想着是不是应该凑上一个套装。不过,没有激动多久,十六级时,巴依哥带我去了死矿,打出了一堆蓝装,然后我才明白,暗黑的那套,只适合暗黑,魔兽是魔兽。在魔兽里,蓝装要比绿装金贵得多。同样道理,游戏和小说也不一样,我理想的圣骑士形象只存在小说之中,不在现实的魔兽世界里。


二十多级时,巴依哥带我去做职业任务,开了很多飞行点,在比较了赤几山和湿地的任务难度后,我很聪明地选择了在湿地做任务,有一天,我正在打沼泽爬行者时,突然看到了一个比我低一级的圣骑士,叫:羡慕那具尸体。你不知道当时我的心情,绝对不亚于发现美州新大陆的***那种欣喜。那时候,圣骑士已经很稀少了,无论是满级的还是正在升级的。巴依哥哥除了带我们做任务,已经很少上他的圣骑号,专心练猎人了。那时,满天飞的都是盗贼、法师和猎人。当然,其中原因大家很清楚,大概只有我这种极品小白还在苦苦练着,为了心目中理想的地狱战马,努力升级,拼命存钱,什么破烂都捡(那时还不知道骑士四十级的马不用花钱)。


不用问,那个骑士也是个小白,这个小白正在抢我要打的怪。不过,虽然被他抢了怪,我还是很佩服他的勇气——从没见过一个如此勇敢的玩家,带着两条鳄鱼、一个豺狼人勇敢地冲向沼泽爬行者的。由此,极品小白推断出,此人至少是个小白。做为一个圣骑士,是不能眼睁睁看着另一个圣骑士就这么没面子地死掉的,虽然他抢了我的怪,我还是忍不住给他加了血。这一下子就捅了马蜂窝,两条鳄鱼和豺狼人向我冲了过来,招架了几下,我的血就剩下一层皮了(在那之后,我才知道加血是招仇恨的)。就在我万念俱灰地准备变成灵魂跑回来捡尸体时,一道圣光在我脑袋上闪过,羡慕那具尸体打死了沼泽爬行者,在冲过来之前,给我回了血。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自从认识的羡慕那具尸体,我就深刻地理解了各位前辈们口中经常提起的火车侠的真正含义:引怪时,但求引得多,不求引得好。


在湿地,我跟羡慕那具尸体死去活来地做任务。所谓近墨者黑,自从认识了羡慕那具尸体,我变成尸体的次数也渐渐多了起来。我相信各位见多识广大哥大姐们一定没见过两个勇敢的骑士一块儿AOE怪:两个勇者站在怪堆中间一块儿放奉献,一块儿给对方回血,一块儿不给自己回血,然后一块儿坐地分赃,当然更多的时候是万劫不复。如果金刚巴依大哥给我们树立了圣骑士在烈火中永生的好榜样的话,那么我们两个圣骑士中的败类树立的绝对是在烈火中壮烈牺牲的反面典型。


当我做完湿地任务时,已经是二十六七级了,这时飘飘已经三十多级,去了荆棘谷。她告诉我去夜色镇做任务,说夜色镇的亡灵很适合骑士升级。于是,两个败类圣骑士收拾行装,向夜色镇出发,一路上,没少收到其他的玩家的注目礼,那是个骑士稀少的年代,两个骑士同时出现而且居然还组队的或然率,比零高不了多少。


在夜色镇,想跟我们两个组队做任务的玩家很多,打亡灵,是圣骑唯一招人待见的时候。我们也组过几次,不过被有些玩家中的败类倒足了胃,再就很少组陌生人了。又升了两级,羡慕那具尸体突然上线次数减少了。这样,两个骑士败类只剩下一个,孤独的极品小白骑士孤独做任务。有一天,我站在食人魔山的山洞门口找亚伯克隆比的箱子,过了很久之后才知道那箱子其实就在我脚下。身边突然猥琐地摸过来一个盗贼:起个名真难。他对着我背后的一个食人魔就下了刀子,我帮着着他杀了食人魔。然后问他:“知道亚伯克隆比的箱子在哪里吗?谢谢!"


沉默。


“知道吗?知道的话能带我去吗?”


还是沉默。


就这样沉默了一会儿后,他组了我,然后,一个骑士和一个盗贼沉默着向山洞进军。当起个名真难猥琐地隐身,举着小匕首摸向食人魔扎克乌尔时,我有如醍醐灌顶般开了窍:哦,明白了,原来,要拿到藏尸者的箱子,要杀扎克乌尔啊!


于是,两个人在山洞里,谁也不说话,杀了扎克乌尔一遍又一遍,始终不见那个该死的箱子。败类骑士开始郁闷,自从玩魔兽以来,没做过什么坏事,怎么会人品这么差,始终没打出那个箱子。然后,两个人沉默地杀出山洞,站到安全的地方,起个名真难突然问了我一句:“这是哪里啊?”


又见小白,而且是白得很彻底的一位。在跟小难越来越熟悉之后(自从知道他只有十七岁之后,我就管他叫小难),我始终很奇怪,做为一个暗夜精灵盗贼,在游戏里没什么朋友,是怎么从黑海岸一路跑到夜色镇的,而且到了夜色镇,一个人站在食人魔山那里发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更不知道如何做任务。见到怪就杀,一路杀到二十八九级,这可真是个奇迹。


虽然小难是个男孩子,可是看到他就像看到自己一样,我做过的糗事他全部都做过:过桥时掉到水里,坐船时掉到海里,在铁炉堡掉到大火炉里。最经典的是有一次,当我快五十级时,一位叫‘我爱吃苹果’的好心战士带我做灼热峡谷的任务时,当他冲向黑铁矮人时,我勇敢地跟着他冲过去,结果掉到了悬崖下面。最后,这位哭笑不得的战士哭笑不得地跟着我跳了下去,带着我一路杀了N多元素和黑铁矮人哭笑不得地冲了出来。后来,我带小难来这里做任务,当我大叫着冲向黑铁矮人时,小难突然M我:“我掉下去了!"当然,我像那位爱吃苹果的战士大哥一样,哭笑不得跳了下去,再哭笑不得地杀出来。是的,当你翻阅历史时,就会发现,历史总是在惊人的重复,一遍又一遍。


我和小难在巴依哥的帮助下,把夜色镇的几个精英任务清了,然后向荆棘谷出发。那时,我在小难的心目中,应该就像飘飘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一样,总是在危难之时,能找到六十级的神仙一般的玩家帮忙。因此,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曾经美好过那么一阵子,到我们三十三级时为止。那时,荆棘谷的任务,简单的做完了,难得做不了。这时巴依哥给我们提建议,让我们去南海镇做任务,他曾经带我去开过那里的飞行点。我问小难:“开过南海镇的飞行点吗??”他说没有,并且很信任地对我说,你带我去吧。你大概不会理解一个人向路痴问路时,路痴的心情。那时,我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像个真正小说里的圣骑士那样,带着迷茫的盗贼小难向南海镇进军。


在详细地M过巴依哥哥,我把从湿地到南海的走法画在了纸上(对了,在我二十多级时,我终于学会了看地图,在游戏里终于能找到北了),然后带着小难飞向湿地。然后,我们踏上了正确的旅途。那天的表现真是超级争气,我居然一路跑过了索拉丁之墙,来到了阿拉希高地。我兴奋得不得了,这回终于不路痴了。兴奋之余,我突然发现路边有一座类似暴风城一样的城堡:激流堡。我高兴地对小难说,“走,我带你开激流堡的飞行点去。”然后三十三的骑士和小贼冲进了激流堡,结果怎么样,估计每个玩过这个游戏的朋友都知道。我们狼狈不堪地拖着尸体冲了出来,然后一路狂奔,非常不幸的是,我们又跑错路了,跑到了塔伦米尔,被骷髅级的塔伦米尔卫兵只一下就把我们秒了。我们继续拖着尸体狼狈前行……从那以后,小难开始努力地记路,我开始跟在小难身后做任务。即使被一万吨钞票砸扁脑袋,小难也绝不会想出让我带路的蠢想法了。


女人是健忘的,尤其是那些出糗的事情。我很快就遗忘种种不愉快,和小难开始在阿拉希高地和南海镇愉快地冒险。有一天,在阿拉希高地,我们接了一个在兽人农场护送的任务,当我们千辛万苦的找到那里时,发现,要护送的那个德鲁依NPC已经被一个勇敢的牧师护送走了,那个牧师的名字叫:黑色蛛蛛。认识黑色蛛蛛,是我魔兽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从此,我对圣骑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当然,当时的傻骑士和迷茫的小贼并不知道这一点。我们眼睁睁地看着黑色蛛蛛跟着一个动不动就变熊的德鲁依走向刑抄…不,是兽人的农场;眼睁睁地看看黑色蛛蛛像个战士一样冲向比她高一两级的兽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那时是三十四级,而那个农场的兽人,至少是三十四级。当然,也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德鲁依NPC迅速地死掉,而黑色蛛蛛被几个兽人围在中间就快变成一道美餐,或者说是秀色可餐。这时,小难凭着他盗贼的正义感,猥琐地隐身,勇敢地杀向兽群,英雄救美去了。我这个傻大姐只能临时客串起业余牧师的角色,给两个英勇杀敌的勇士回血。


我们和黑色蛛蛛的第一次碰面是这样,以后也都是如此。牧师和盗贼在前面英勇杀敌,我像个牧师似的在后面回血。有时,我很郁闷,我是一个可以砍可以法伤的骑士,高兴了还可以拿炸药炸炸怪,可自从和这两个家伙组队之后,我能砍怪的机会明显变少。当然,有时我也会稍微反抗下命运安排给我的这个角色,冲上去砍几下怪。不过这么做通常的后果是:牧师先死掉了,然后是盗贼。最后剩下我一个苟且偷生的骑士伏在战友的尸体上失声痛哭。


在和羡慕那具尸体组队时,我曾说过,这位骑士可以身后拉着一堆怪冲上去砍自己需要的任务怪。可是那个骑士和这个牧师蛛蛛比起来,他引的那点怪简直可以忽略不记。那段时间,在阿拉希高地,你也许会幸目睹这样的场景,一个带着盾的美女牧师在前面一路狂奔,后面拖着一列长长的火车,车厢由各色的恐龙、蜘蛛、食人魔和巨魔组成,当然,有时各色的元素生物也会加入追逐者的行列。最后面,是气喘吁吁的追到腿短的盗贼小难和骑士雁寒翩。


这种情况在荆棘谷被发挥到了极致:一个漂亮的牧师在荆棘谷招摇过市,在她的身后,你可以看到你在荆棘谷能见到所有种类的怪物,包括豹子、老虎、猩猩、恐龙、巨魔、食人魔、鳄鱼以及外星人等等不计其数。通常,当蛛蛛被被怪眩晕之后,等到小难和我冲到她身边,她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静静地等待我的救赎。托她的福,我牢牢记住了救赎这个技能。久而久之,我遗忘了蛛蛛是个牧师,也忘了自己是个骑士。到我们四十出头时,我们三个黄金搭档回到阿拉希做大地的公主的任务,做到最后一步,要打公主。任务达人蛛蛛说,这个任务我们三个做不了,于是临时又组了两个帮忙的好心人,两个可怜虫。可怜的热心人,我已经忘记了他们的名字,报歉了。这两个好心人加入了我们的队伍,勇敢地战斗,是啊,但凡一个玩家,看到队伍里有一个牧师一个骑士,大都可以放心的毫无后顾之忧的英勇战斗……可是,那只是通常的情况下,这个通常情况并不适合这里。当公主现身之后,蛛蛛像往常一样率先投入了战斗,然后是小难和两个来帮忙的可怜虫。然后我手忙脚乱地给四个人闪血,当有两个人同时血见底时,我咬咬牙用了圣光术给其中一个回了血,这样,另一个就英勇的死掉了。当他活过来时,第一句话就问:“为什么没人给我回血?”我很委屈地说:“我一个人回不过来啊!"


幸亏这个游戏没有气死的设定,否则的话,那个可怜虫一定当场被气死。是的,蛛蛛就是这样一个牧师,比战士还勇敢的牧师。当你知道她的大号是法师时,你就不会奇怪了。我想,当蛛蛛套着盾往前冲时,她一定把自己当成了套着盾的法师了,引一堆怪,然后冻、再吹,最后爆……只是每当她引好一堆怪之后,才会发现,自己没有冻的这个技能。然后就只能死掉,等待我的救赎。


显然,可爱的蛛蛛对我这么描述她颇为不满,其实,那段时间,我升级速度明显变快,全托了蛛蛛的福。经常和我们组队的一个猎人‘自然力量’曾经由衷地说:“蛛蛛真是个任务女王啊!"在跟蛛蛛组队的那段日子,每次组队通过做任务拿到两万左右的经验值是家常便饭。很快我就到了四十级……


没错,到了四十级,骑上了那匹被单马,没有选择的余地。那天,我做了一个里程碑式的决定:自己一个人从塞拉摩向加基森进军。飘飘一直认为,自从骑上那匹被单马之后,我就出现了明显的自残倾向,其中最初的表现症状,就是拒绝了所有了解我的朋友们的热心帮助,自己向加基森进军。


按照蔷薇姐姐的说法,从塞拉摩出发,沿着路一直走,就可以到贫瘠之地,然后向南,就可以坐电梯了。听起来还是蛮简单的。于是,我在尘泥沼泽中一路走着,走着,走进了一个龙窝,一堆四十来级的精英龙呼啸着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骑士冲了过来。然后我就变成了灵魂回来拖尸。


于是,我怒气冲冲地质问蔷薇姐姐,为什么我沿着路一直跑会跑进精英龙窝。蔷薇姐姐被我问的一头雾水,打出一堆问号之后,突然问我一句:“难道你走路时不看路标吗?”一个里程碑式的决定(自力更生向加基森进军),终于让我有了一个里程碑式的发现:路边立的木桩,原来居然是路标,真没想到暴雪竟然有这么体贴的设计。在这里,我要衷心感谢飘飘、巴依哥、自然力量、蛛蛛等等很多人,在他们的照顾下,我一路什么苦头都没吃过就升到了四十级,甚至连路边有路标都不知道。


在学会看路标之后,我顺利地跑到了贫瘠之地,然后是雷霆崖,远远看到了那传说的电梯,在兽人NPC守卫身后……我一边紧张地在安全距离内徘徊一边盘算,怎么过去才好。在计算了电梯每次升降的时间间隔之后,我骑着马,高高地从兽人守卫头上跃了过去,时间算得正好,电梯刚好升上来。我骑着被单马,再高高跳起,由于计算失误,我和被单马跃过了电梯,径直从雷霆崖掉了下去……


从那天之后,骑着被单马在雷霆崖跳崖自杀,成了我魔兽生涯中抹不去的污点,也成了那些怀疑我有自残倾向的朋友们的有力证据和笑柄。我百口莫辨。其实就算再怎么可怜,我也不会跟一头马蹄比树根还粗的被单马一块跳崖殉情吧???


当然,那天还有许多离奇的经历,比如我糊里糊涂地跑到了乱风岗,又糊里糊涂地跑到了闪光平原。对于路痴来说,路标的涵义就是:你也许会到路标所指示的地方,或者到不了,这完全取决于运气。当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来到加基森时,我在城外徘徊着不敢进去,激流堡飞行点事件的阴影始终笼罩着我。直到看到有联盟的玩家在城里进出,我才放心的走了进去……


四十多级时,我成了血色修道院、祖尔和马拉顿的常客。对于副本,我曾经热衷过一阵子。直到有一次,在马拉顿,那个地精工匠掉的高科技圆盾被同队的战士ROLL走。没玩过骑士的人也许不知道,在四十级以后,六十级之前,加智加精神的板甲和盾牌少的可怜。为了拿到一件装备,骑士要比同级的战士多去几次副本。而不管一同组队的战士有多垃圾,只顾自己拉着一个怪打的兴起,不管身后的布衣已经被怪物围殴而奄奄一息(要感谢飘飘和蛛蛛,长期跟她们组队,让我深刻理解了布衣的高攻击输出和生命的脆弱),我永远都是这些战士的垃圾唱—有些力耐装,战士觉得垃圾不想要,往往会说:“这个让给骑士吧!"甚至当我ROLL一个加智力的戒指时,会有比我还白痴的布衣质疑:“骑士要加智的戒指做什么?”直到那个加智力的高科技圆盾被战士ROLL走,而他的理由是:“骑士又不用顶怪,要盾牌做什么!"那一刻,我突然厌倦了下副本,厌倦了做垃圾场,这个在我心目中神圣的圣骑士,已经被暴雪和有些玩家践踏到如野草一般的存在,或者说是如野草那般根本不存在。理论上,你看不到的东西,就是不存在的。当一个队伍安全通过一个BOSS,没有伤亡时,很多人会庆幸队伍里有个好牧师,而看不到骑士在一边顶怪一边用圣光闪现给队友们加血。当人形怪物生命少的可怜却没有因为逃跑引来更多的怪时,很多人认为这是运气好,而看不到是骑士用了正义圣印加审判而使怪物无法逃跑。当战士拉怪失败,布衣深陷怪堆中被围殴,很多人同样看不到,顶着正义之怒的骑士冲进怪堆开奉献,开圣印加审判、制裁,为战士争取一点时间重新拉仇恨。是的,骑士就是这样被忽略地存在着,可悲地存在……


在厌倦下副本的那段日子,我无所事事地到处打怪升级,不知自己还能玩多久。突然有一天,飘飘穿着在四十多级来说,相当不错的几件蓝装来看我。要知道,术士下副本的运气也好不到哪去,小副本的铁三角是战法牧,最佳第四人往往是盗贼,做为一个术士,飘飘常常组不上副本。即使组上了,同组往往有两个布衣,飘飘能ROLL到自己想要的装备的机会也少得可怜。那天,在她的口中,我第一次听到了石头怪这个名字。


石头怪给飘飘的第一印象是很不可靠的,至少,她说,从没见过一个圣骑士在十分钟内死三次的,而且这还是个六十的骑士。当然,当时飘飘并不知道石头怪在打战常正在打战场的石头怪被公会里的小号拉来打马拉顿。那时,术士纤***心里在嘀咕:不知这次会死几次。飘飘曾经和极品垃圾的战士组队,就是那种只顾着自己打得高兴,丝毫不管身后布衣甚至牧师死活的极品战士。为了救牧师,飘飘多次将怪物的仇恨从牧师身上拉过来英勇献身……


不过,随后石头怪的表现,就让飘飘赞不绝口了。做为一个痛毁双修主痛苦的术士,和她组队的我,最头疼的就是如何拉住仇恨。无论我给她加拯救祝福,自己开正义之怒,当飘飘把所有的诅咒下好,那怪物就红着眼睛冲向飘飘,再也不理我这个骑士了。可是,那天在马拉顿,石头怪和另一个骑士带着会里的小号茉莉儿、霹雳乖乖和纤***(打到一半时,另一个骑士走了),一路打穿了马拉顿。没有人员伤亡,当飘飘用范围攻击时,围在石头怪周围的小怪,没有一个转向攻击飘飘的。飘飘对我说:“有机会你向石头怪讨教一下,看他是怎么拉仇恨的。”那一次,由于牧师茉莉儿的谦让,飘飘拿到了很多蓝装。


从此,我记住了一个会拉仇恨的骑士石头怪,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向他讨教。那段时间,厌倦了玩骑士的我练了一个法师,慢慢地也有二十多级了。有一天,公会频道里,石头怪说要带小号下监狱,让会里的小号M他。于是,会里的三个小号和我的法师,跟着石头怪去了监狱。打完了第一次,一个小号说,他想要的一个戒指没有出,让石头怪再带着打一次,于是,我们又打了一次。第二次打完之后,当大家要散去时,又一个小号说,他刚刚把**暴动的任务接了,要石头怪再带他打一次监狱……当石头怪第三次组队,邀请我时,我拒绝了。那时,骑士雁寒翩已经五十多级了,经常收到认识的不认识的人M语,让我带下死矿、监狱和诺莫瑞根这样的低级副本。说来讽刺,在同级的副本里,骑士是被忽略的存在,可是在找大号的带下副本时,骑士却是最受欢迎的。因此,经常情愿不情愿地带小号下低级副本的我深知,带四个小号下副本和带一两个小号下副本的区别——带的小号越多,照顾起来越麻烦。于是,我拒绝了石头怪的第三次组队邀请。然后,看着他带着剩下的三个小号再度走进监狱……


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魔兽世界里,没有垃圾职业,每一个人都在为着自己的目的玩游戏。即使圣骑士这个职业已经被削弱到如杂草一般的存在,依然有石头怪和金刚巴依这样的圣骑士玩家,为了实现他们心中的理想而努力。而他们的理想,也是我的梦想——存在于我梦想之中的骑士之魂,被这样的玩家实践着。看着第三次走向监狱的石头怪,看到了这超越于游戏之外存在于理想之中的骑士精神……


愿圣光怜悯我们,艾泽拉斯大陆上的圣骑士们……


全文完


写在后面的话:光阴荏苒,圣骑士雁寒翩已经六十级了。在六十级之前,就像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孩子,偶尔会有些烦恼,但还是很开心的。然而到了六十级之后,孩子长大了,突然发现游戏和人生一样复杂,玩得好累。自己也没想到,在六十公里后,自己仅仅走了半个月就要放弃。那么多与我一路成长起来的朋友,每一个都是那么个性鲜明和可爱,傻骑士雁寒翩要离开了,谢谢你们:纤***、羡慕那具尸体、起个名真难、自然力量、黑色蛛蛛、静谧的湖、茉莉儿和霹雳乖乖,这些与我共同成长的伙伴们。还要谢谢:金刚巴依、暗刺蔷薇、暗歌羽翼、心光之华、大石头怪、小石头怪,在你们的帮助下,我玩得很开心。朋友们再见。





































































加入17173玩家俱乐部,100%领《原神》月卡、《王者荣耀》888点券、《魔兽世界》T恤等周边好礼!
加入方式:微信关注“17173服务号”

热点推荐

游戏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