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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于《一件紫装带来的纠纷》

时间:2005-09-20 00:00 作者:要离 手机订阅 参与评论(0) 【投稿】
文 章
摘 要
以前没玩过任何网游,所以对很多规矩不了解。这里只谈我个人的看法。公测的时候开始玩4区。没有太多朋友一起,所以大部分时间在SOLO或者野队里,我不喜欢“野队”这个词,相逢何必曾相识?我感受到的网游一大魅力就是可以和不认识的人一起做任务,一起出生入死,有点象N年前喜欢QQ聊天一样,和
以前没玩过任何网游,所以对很多规矩不了解。这里只谈我个人的看法。

公测的时候开始玩4区。没有太多朋友一起,所以大部分时间在SOLO或者野队里,我不喜欢“野队”这个词,相逢何必曾相识?我感受到的网游一大魅力就是可以和不认识的人一起做任务,一起出生入死,有点象N年前喜欢QQ聊天一样,和不认识的人交流本身是种乐趣,因为你不必隐瞒自己,而现实中,却不得不经常隐瞒自己。

说正题,两个人合作,本来是件很惬意的事,锦上添花出了件紫装――枪!大家都知道枪是谁用的,偏偏队伍里两个人中就有一个是猎人。至于如何分配,本来应该是很明显的,但小D拿出“野队”作为自己ROLL的依据,我认为那是站不住脚的。野队不是队?野队的队友不是队友?不认识的人不能是朋友?照D的逻辑,只能一开始玩的时候拉几个现实里的朋友来才能继续这个游戏,因为你不认为野队里的人是朋友,而且你的做法也不会让别人把你当朋友,那这个游戏你还怎么继续呢?另外小D说谁都会想ROLL,这里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我会羡慕猎人的好运气,但我绝对不会ROLL,而且我相信很多玩家不会ROLL,因为我就认识不少经常仗义疏财的朋友,可以为别人买马把自己弄得学艺得钱都没有。

关于说拣了紫装给队友分红的说法,我也是不赞成的。大家一起战斗,出了东西该谁就是谁,要礼钱显得很势力,很财迷,至少我是不会要的。紫装得主给不给是别人的事,给说明大方,不给也不是什么问题,谁叫别人运气好(我喜欢说运气,不喜欢把点数和RP这毫不相干的东西联系起来)?

再回归正题,就算D一时开心ROLL了,再高价卖给猎人,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讨价还价,这也让人对小D的做法产生质疑。在你眼里,枪已经成了你的私有财产,可怜猎人跟你组队做任务的辛苦完全付之东流了。细节我不讨论,200金以后你不回复,不管是什么原因,你都不能怪他开口骂人了,换个脾气不好的,你ROLL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骂了。

总结一下个人观点:组野队也是朋友,是缘分,应该充分尊重对方和劳动,出了别人用的就不该ROLL。

WOW里形形色色的玩家都有,任何人不要以自己的判断标准作为大家的行为准则,不要说“是人都会。。。。。”之类的话。

一起答到的东西,ROLL到以后卖给队友,是不道德的。象这样两个人的队,没有对方的帮助,可能根本打不出紫装,应该说他有一半功劳,真要舍弃人情味以市场经济来看,也顶多半价而已。

小D把文章搬上网来,想问大家到底谁对谁错,相信网友的回复已经让你心里有数了,也许你的WOW之旅将步履维艰,我一点都不希望这样,任何一个玩家都应该开开心心享受游戏不是吗?任何人都会犯错误,任何人都会有贪念,我呼吁大家不要一棍子把人打死,我还是非常希望能看到小D在WOW里勇敢地生活,希望能看到互助的联盟和团结的部落激烈地战斗,希望看到每一个WOW玩家和谐相处,成为朋友。

最后,四区匹瑞诺德,现在玩的号叫离哭,小小法师,其他不通报了,免得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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