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测选择牛头人的时候,我总是挑那个断角的,扎两个辫子,鼻孔上穿着环的造型。
断角,有一种残缺的美,战斗的美。
两个麻花辫子,让我想起了印地安部落骁勇的战士。他们爱结辫,爱用羽毛做头饰,爱将彩绘涂上身。
鼻孔上的铁环,让我觉得被驯服,有教养。
我的名字叫“与狼共舞”。
但是当别人简单称呼我为“狼”的时候,我却觉得别扭。他们显然是搞错了对象,我只是与狼共舞的牛头人,而不是“狼”。
我不厌其烦的纠正他们的错误,请他们称呼我的全名。实在不行,我就让他们简称我为“舞”。
凭心而论,牛头人的舞蹈水平在部落各族中,算是最不耐看的。只是笨拙地张开手臂在空中挥舞,迈开了步子左右摇晃。看第一次觉得新鲜,第二次觉得平常,第三次就乏味了。
我只在拿到第一个地图腾的时候,表演过这种拙劣的舞步。而且是趁周围没有人的那会儿,自娱自乐一下。
我喜欢巨魔的舞。他们那个杂耍般的侧空翻,令我记忆深刻。
作为热爱大自然的牛头人,我没有滥杀过一只善良的动物。除了为村庄里各位NPC老大们收集爪子,羽毛之类不得已为之的杀戮,我不愿多杀一头莫高雷的动物。
当然也有列外。当我遭遇猛兽攻击时,我只有奋起自卫反击。我很乐意显示牛头人强大的战斗力,还有那与生俱来的“战争践踏”。
我爱这祖先传下来的技能。在很多没有必要使用此绝技就可以轻松结束的战斗中,我也喜欢踏上一脚。看见这强力的践踏,使得大地龟裂,使得敌对目标头昏目眩,我心里特高兴。所以我频繁的使用这技能,在我能够使用的时候。
如果有一天,有人惊奇的发现莫高雷的草原上多了很多怪异的地缝,请相信那是因为牛头人们的战争践踏,尤其是我这样的牛头人不懈努力的结果。
离开红云台地到血蹄村后的第一件事情,我不是去找村长,完成送信的差事。我来到河边找到了渔夫,学习了钓鱼,又在旁边的帐内花上几块钱买了渔具。
谁说牛只喜欢吃草?谁说“牛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抱歉,我不是奶牛,而是一头勇敢,粗旷,有修养的公牛!
我喜欢鱼的鲜味。我为此着迷。生吃,水煮,或者在火堆上烤着吃,我视其为除了睡觉外最大的享受。
垂钓的最大乐趣在于过程。这需要精神的集中,甩竿,等候……起竿。如此反复,看似简单枯燥,实则其乐无穷。渐渐,我掌握了钓鱼的诀窍。切忌:眼明手快!当浮标下沉的刹那,神经中枢传达的兴奋来到时,一定要冷静!如果你一激动企图收竿的话,那鱼八成要跑,要冷静,只要1-2秒钟的片刻冷静,也就是说要等鱼构确实扎入鱼嘴的时候,你再起竿,这鱼九成是你的桌上美餐了!当然这需要反复练习。无他,唯手熟尔!
在血蹄村的大帐内有一个剥皮的训练师。我当时一见到他,双眼就放了光。毫不犹豫选择了剥皮作为自己的第一个专业技能。
剥皮,这个听上去有点残忍。但是,当你看到草原上到处是被杀死的动物尸体,污染着环境的时候,你就不会这么想了!我就是因为这个而学习了剥皮。剥皮实际上是一个清洁技能。当你从死去的动物身上剥下一张皮的时候,尸体就消失了,世界清净了!
注意事项:莫等到尸体腐烂才想到去剥皮。尸体一旦开始变质,这皮就剥不下来了。要剥就要趁新鲜,“新鲜的尸体”上才有皮剥。也只有新鲜的尸体才容易清洁,否则只有让他腐烂,发臭……
我决定在村庄的旅店休息一晚。那些吊床吸引了我。睡在上面一定很舒服吧。
那时,月亮,巨大的月亮,洁白的月光,照在原野上。我听见有牛在赞:“好美!”
道一声,晚安!